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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老牌投顧機構收罰單!成立24年巨豐投顧被暫停新增客户3個月,事涉無證薦股、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財經

財聯社(北京,記者 高雲)訊,又有老牌投顧機構遭罰,成立24年之久的巨豐投顧被暫停新增客户3個月。

近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一則處罰決定,對陝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客户3個月措施的決定。

經查,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環節留痕管理不到位;二是無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資格人員向客户提供證券投資建議;三是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户招攬行為不規範,對服務能力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四是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時,未告知客户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登記編碼;五是公司在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時依據相關機構的研究報告作出投資建議的,未向客户説明證券研究報告的發佈人、發佈日期。

近兩年來,多家老牌投顧機構以及券商因投顧違規遭罰,嚴重者如大連華訊,因涉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27億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為何投顧機構違規事件頻發?太平洋證券首席投顧郭樹華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主要是兩方面原因,一是市場的需求導致行業快速擴張,現在市場眾多機構之間的博弈交易越來越多,導致普通投資者無所適從,加之最近兩年市場風格的大變、多變以及交易產品增加等,都使得投資者對投顧服務的需求大大增加,其中難免就有不合規的展業形式和內容;二是券商方面本身轉型的業務需求,也導致投資顧問人數快速增加,導致投顧業務水平高低不一,部分券商投顧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巨豐投顧被暫停新增客户3個月

處罰公告顯示,以上違法違規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客户營銷服務記錄等證據證明。

陝西證監局表示,公司近年來多次發生上述違規行為,反映出公司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20號)第三條、第七條、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按照《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陝西證監局作出如下監督管理措施決定,一是責令限期改正,公司應當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二是責令公司自收到監管措施之日起暫停新增客户3個月。

天眼查顯示,陝西巨豐投資資訊有限責任公司是經證監會批准的首批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證券投資諮詢資格證編號:ZX0057,是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單位。其擁有7家分支機構,疑似實控人為馬琳,持股總股權比例為53.05%。巨豐投顧創建年份為1997年6月13日。

行業投顧問題頻發,多家投顧機構曾被暫停新增客户

近兩年以來,多家老牌投顧或券商發生投顧違法違規事項,並因此遭到重罰。

2021年1月7日,龍崗警方聯合福田警方共800餘警力突襲福田區某寫字樓,對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詐騙和虛假廣告案展開收網行動。其中147名嫌疑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包括董事長周垂富在內的12名公司高管被龍崗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據公安部門初步統計,大連華訊公司涉案金額高達27億,目前深圳龍崗警方正在全國範圍內尋找受害者,並徵集案件線索。

2020年5月14日,深圳證監局發佈對西南證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投顧盧紅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顯示,2019年,盧紅軍在在西南證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任投資顧問期間,未能勤勉、審慎地為客户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決定對盧紅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據瞭解,上述處罰為西南證券該營業部因違規而收到深圳證監局的第二張罰單。

2020年3月17日,深圳證監局發佈《關於對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顯示,該營業部存在投顧人員私下代客户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營業部未能有效實施合規管理,存在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深圳證監局決定對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2020年以來,深圳證監局對投顧違規已經開具了六份罰單。

除西南證券營業部的兩份罰單外,其餘四份罰單主人分別為:深圳市珞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深圳市優品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蘭德證券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啓富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深圳證監局對珞珈投資和啓富證券採取暫停新增客户三個月的措施,對優品投顧和深新蘭德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2020年2月18日,北京證監局對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户一年的監管措施。其違規行為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在發生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件時,未及時向北京證監局及分支機構所在地證監局報告;二是未如實向北京證監局報告相關情況,嚴重影響監管工作正常開展;三是公司內控管理薄弱,分支機構管理混亂。

2020年2月25日,上海證監局對海南港澳資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及責令暫停新增客户九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海南港澳資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未制定投資者適當性內部管理制度,未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評估;二是未按時報告業務場所、證券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人員變化情況;三是業務制度和內控管理不健全,合規管理不到位;四是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未與客户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五是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六是未按要求進行信息公示。

2020年2月20日,上海證監局對對上海亞商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及責令暫停新增客户六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上海亞商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對客户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營銷宣傳及承諾保證收益;二是部分營銷人員在不具備證券投資顧問資格的情況下向客户提供證券投資建議;三是在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時引用信息或資料時未標明出處和著作權人,未説明引用證券研究報告的發佈人、發佈時間;四是未及時報告業務場所變化情況;五是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未告知客户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編碼等信息;六是內部控制存在缺陷,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制度、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七是業務推廣、服務提供等環節未完整留痕,部分營銷留痕與產品種類不對應,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2020年2月20日,四川證監局對湖南巨景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天府新區分公司採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户六個月的監管措施,其違規行為包括:部分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供環節的工作人員不具有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在展業中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供環節未按規定進行留痕管理。

2019年7月,北京首證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被北京證監局暫停新增客户1年。該公司受罰的原因之一在於該公司業務人員向客户承諾收益,並通過微信向客户發送了“這個票100%成功”“一個月至少20%收益”“大概做一個半月收益50%”等信息;此外,該公司還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宣傳,部分業務人員通過微信向客户發送了“我們的價格是經過證監會統一批准的,你不要猶豫”“老師推薦的每一隻股票都在證監會有備案,隨時可查”等信息。

梳理證監會近兩年來所開具的多張投顧違規罰單發現,無證薦股、未及時向證監局報告公司經營重大信息、未對投資者進行適當性評估、誤導性營銷、投顧運營人員平台披露與實際不符、客户信息不完善、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合規薄弱等是公司在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經常觸及的“紅線”。

有券商合規人員表示,近年由於投顧違規被處罰的案例很多,投顧自身專業能力必不可少。如若出現違規,監管首先會查是否具備相應的投顧資格,這也是給客户薦股的必要前提。而投顧從業者在業務過程中,自身應避免發表如“100%盈利”這種絕對性投資意見,這也是對投資者和從業者自身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