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徐倩)12月1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陽光城”)發佈三則公告,披露了近日來關於控股股東被動減持及解押、質押股份等情況。
其中,一則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動減持導致短線交易的公告稱,此前於5月6日,陽光城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東方信隆”)增持陽光城股份659萬股,增持均價為5.68元/股,增持金額約3743.23萬元,增持方式為集中競價交易;11月1日,陽光集團因其部分賬户維持擔保比例低於平倉線,導致部分賬户被動減持2784.43萬股,被動減持均價為2.99元/股。上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陽光城方面表示,公司獲悉上述情況後高度重視,及時核查相關情況,控股股東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也積極配合,主動糾正。經核查,本次陽光集團減持公司股票為被動減持非主動意願,並非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也未因被動平倉獲得現金收入。
但上述交易違反了《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短線交易的相關規定,因此,陽光城已告知陽光集團及其子公司東方信隆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確保今後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公司股票交易行為。
同日,陽光城披露了關於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解押、質押等情況。具體來看,陽光城控股股東陽光集團及一致行動人本次共解除質押1200萬股,佔陽光城總股本0.289%,解質日期為11月26日。隨後,陽光城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又再次質押1200萬股,佔陽光城總股本0.289%,質押日期為11月26日,質押期限一年,質押用途為經營。
截至目前,陽光城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陽光城股份累計質押5.94億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85.44%,佔陽光城總股本14.34%。
此外,陽光城還披露了一則擔保事項,即為子公司福建陽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接受長安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所提供的1.008億元融資,提供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新京報記者 徐倩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