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消費要適可而止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消費者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過度借貸營銷陷阱,防範過度信貸風險,為信貸消費設置紅綠燈。

  伴隨金融產品創新,許多銀行和互聯網平台推出了面向個人客户的信貸產品,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以及常見的信用卡消費、賬單分期、現金分期等,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公眾特別是年輕羣體的多元化、超前化消費需求。但其中也伴隨一些雜音和亂象,個別銀行或互聯網平台以“零門檻”“日息低”“無抵押”為誘餌,在拓展信貸消費上漫無邊際,逐利傾向明顯。比如,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業務,過度超前消費;誘導消費者把消費貸款用於非消費領域等。

  消費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在促進經濟復甦、增強企業活力、穩定社會就業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要清醒認識到,信貸消費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不顧消費者還款能力、家庭負擔等實際,過度超前消費,將導致個人出現過度信貸、負債超過個人能力,甚至出現“以卡養卡”“以貸養貸”“多頭借貸”情況,造成惡性循環。這不僅會給個人生活帶來壓力,還有可能出現大面積違約,誘發暴力催收行為或事故案件等。

  消費者應注意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不隨意透支個人信用和消費潛力,合理使用小額信貸和信用卡等服務,樹立積極向上的消費觀;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獲取信貸服務,不把消費信貸用於非消費領域,認準金融服務的“正規軍”;提高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發現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要及時選擇合法途徑維權,維護好自身徵信。(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馬輝 周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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