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日前公佈。
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羣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羣眾的切身利益,關係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20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醫保局和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衞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從多角度闡釋解讀該文件,回應社會關切。
要點1:制定《條例》時總體考慮是什麼?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表示,在《條例》制定過程中,着力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水平,努力保障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説,主要有三方面考慮(見圖表)。
“在立法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價值取向。”他説,一是在立法目的方面體現了“為民”。二是在醫保基金使用和享受醫保經辦服務方面體現了“便民”。三是在提供醫藥服務方面體現了“利民”。
要點2:加大對違法行為懲戒力度有何規定?
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長王振江指出,醫療保障基金與我們的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也密切相關。在整個使用過程中,它的主體很多,鏈條也比較長,風險點也比較多,尤其是有些使用的行為,在合法合規性的鑑別上也有很強的專業性。這些特點都增加了監管難度,這些年醫療保障基金違法使用的行為也時有發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金的流失,影響了基金的安全,損害了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以及制度的公平性。
他表示,針對不同違法主體、違法行為、違法情形,綜合運用多種處罰措施,分別設置相應的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讓違法者付出更大的代價,進而引導和督促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主體更好做到合法合規。
要點3:公安機關如何應對醫保詐騙犯罪?
近幾年,醫保詐騙呈高發多發態勢,一些定點醫藥機構大肆騙保,一批不法分子倒賣藥品騙保牟利。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秦運彪表示,公安部歷來高度重視打擊醫保詐騙犯罪,僅2020年,全國公安機關就偵辦此類案件139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繳醫保基金4億多元。
他指出,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會同醫療保障部門,部署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打擊整治各類醫保詐騙犯罪,堅決遏制案件高發多發態勢。
要點4:不同主體需要遵循哪些行為規範?
施子海説,醫保基金使用鏈條非常長,涉及主體也非常多,至少包括四大類,即醫保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以及參保人。所以必須把這些主體在基金使用過程中的職責清晰界定,明確各方職責,做到各盡其職,規範行為,這樣才能保障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他指出,《條例》對各類主體的行為規範都作出了明確規定(見圖表),相信《條例》實施以後,各相關主體嚴格遵守規定的行為規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會得到根本改善。
要點5:醫保基金滾存是否有足夠能力保障?
施子海表示,根據統計快報,去年基金的總收入是2.4萬億元,支出大概2.1萬億元,當年結餘2700億元,歷年的滾存結餘超過3萬億元,目前基金總體運行平穩,結餘總體上比較充裕,動用結餘不會影響到羣眾當期的醫保待遇。
“同時,我們也要注意到,儘管目前滾存結餘比較大,但其中1/3是個人賬户,統籌基金結餘2萬億元左右,而且基金結餘地區分佈非常不平衡,主要集中在部分人口流入的省份,集中程度還在不斷提高。隨着經濟增長由高速進入中高速、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劇、疾病譜變化、醫療技術進步等,醫療費用支出不斷增長,基金收入增速低於支出增速將成為新常態,醫療保障基金中長期平衡存在一定壓力。”
施子海強調,下一步將認真做好醫保基金運行分析,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確保基金中長期可持續平衡運行。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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