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公司更正公告顯信披差錯,上市公司“無心之過”亟待監管
其中,涉及在研項目情況中累計投入合計金額由此前的“7167.05”變更為“7167.06”;成本分析細項下原材料、人工成本、費用佔總成本變動比例分別由“3.04%、1.52%、-25.49%”調整至“-6.62%、-5.22%、20.84%”;分產品其他及售後分項中的人工成本較上年同期變動比例由“86.67%”變更為“-86.67%”;銀行承兑票據期末終止確認金額則由“44453210.49”元變更為“0”元等。
25日,滬電股份亦發佈關於《公司2020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公告顯示,對第70頁,即“第九節財務報告”之“二、財務報表”之“2020年12月31日合併及公司資產負債表(續)”中的內容為2019和2018年財務數據予以更正。
根據Wind數據顯示,截至25日,祁連山、豪美新材、英博爾、天沃科技、英科醫療、吉鑫科技均對2020年年度報告或摘要進行更正公告。比如,祁連山去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出現錯誤,由“794976686.10”元變更為“1794976686.10”元。
上述公司均表示更正不會對公司2020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影響。對數據出錯,天沃科技表示“因工作人員失誤,將其中第三部分‘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的‘3、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中的第三列‘營業利潤’指標誤錄成‘營業成本’指標,第六列‘營業利潤比上年同期增減’指標誤錄成‘營業成本比上年同期增減’指標”;滬電股份表示“由於工作人員文檔編輯粘貼失誤”;吉鑫科技表示“因工作人員疏忽,未將‘車船使用税’單獨列示”;祁連山、德馬科技並未對出錯原因做出解釋。
對於數據差錯,這些公司字裏行間都在向投資者傳達一種“無心之過”。
“上市公司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是證券市場健康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從過去年份看,更正公告暴露出上市公司在年報披露中出現計量單位、標點符號、財務數據、股東名單等低級失誤,甚至有部分公司頻繁出現年報更正的現象,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權益。”中郵證券研發部副總經理、首席策略分析師程毅敏25日在接受《大眾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道。
此外,程毅敏指出:“未來建議監管層補充完善相關財報披露制度,制定針對更正公告的實施細則,靠剛性約束,阻止補充更正的常態化。信息披露不是兒戲,應當壓實主體責任,凝聚各方合力,做好全鏈條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