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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證券擬參與設立3.4億元澤達易盛案賠付專項賬户 上半年投行業務收入同比降近八成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網財經9月25日訊(記者蘇楠 葉淺)日前,東興證券發佈公告,擬與其他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方共同出資3.4億元設立澤達易盛事件賠付專項資金賬户用於適格投資者損失賠償。

其中,賠付專項賬户資金規模3.4億元為東興證券初步估算結果。公司表示,資金規模將根據最終計算的適格投資者損失賠付金額進行調整。

據瞭解,澤達易盛於2020年6月23日科創板上市,東興證券為其保薦券商。上市後不久,公司分別於2022年5月、7月收到證監會合計兩份立案告知書,理由均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今年4月18日,證監會發布公告表示,澤達易盛構成欺詐發行,且上市後信息披露持續違法違規。具體而言,公司在招股書中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隱瞞關聯交易、隱瞞股權代持行為,並在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中,持續虛增營業收入及利潤、隱瞞關聯交易,虛增在建工程等。今年7月7日,澤達易盛已退市。

作為澤達易盛欺詐發行、財務造假重大惡性事件的保薦、承銷及持續督導券商,東興證券因涉嫌相關業務未勤勉盡責於今年3月31日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截至發稿,證監會對東興證券的調查尚未結束。

據證監會官網信息,今年4月21日,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對於為欺詐發行、財務造假上市公司提供保薦、承銷服務的證券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的或者法律意見書的證券服務機構等違規主體實施精準打擊。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如果相關中介機構故意參與造假,情節惡劣,堅決嚴懲,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如果相關中介機構主要涉嫌執業未勤勉盡責的情形,證監會將按照過責相當的法治理念,綜合考慮違法程度、案件情況、執法效率、賠償投資者損失意願和能力等因素,依法妥善處理,讓中介機構為其未勤勉盡責的執業行為付出代價。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澤達易盛事件的持續發酵,東興證券投行業務已於今年上半年遭受“重創”。半年報數據顯示,公司投行業務實現收入約1.01億元,同比下降78.24%,佔總營業收入比例由去年同期的26.16%降至5.58%,為公司上半年業績降幅最大的業務部門。

投行業務分項目來看,東興證券股權融資業務“受創”尤深。半年報數據顯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業務承銷金額約為4.87億元,同比下降93.31%,承銷收入約為3726.51萬元,同比下降90.11%;公司再融資發行業務亦受影響,承銷金額約12.68億元,同比下降36.60%,承銷收入約701.59萬元,同比下降約50.42%。

今年上半年,東興證券實現歸母淨利潤約3.5億元,與澤達易盛事件賠付專項賬户3.4億元預計資金規模大體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