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股市“黑嘴”跨境操縱市場……證監會公佈20起典型違法案例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財經

5月9日,證監會公佈2019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涉及財務造假、借殼欺詐、信披違規、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多個資本市場違法違規類型,其中,中安消借殼欺詐、撫順特鋼財務造假、眾華會計師事務所未勤勉盡責等均被點名。

焦點1: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

近期,國務院金融委已多次強調打擊造假和欺詐,傳遞出嚴懲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強烈信號。20起案例中介紹了撫順特鋼、盈方微、新綠股份財務造假案的具體情況。

撫順特鋼案系一起國有上市企業長期系統性造假的典型案件。2010年至2017年9月,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撫順特鋼)濫用特殊鋼原料投爐廢料可作普通鋼原料的特點,偽造“返回鋼”入庫憑證虛增庫存,虛增利潤約19億元。2019年5月,撫順特鋼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和2018年季報被行政處罰。對此,證監會表示,將持續加大對各類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嚴格依法履行各項信息披露義務,促進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推動上市公司質量不斷提高。

盈方微財務造假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利用境外業務實施財務造假的典型案件。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盈方微)以在境外開展數據中心業務為名,在不具備業務開展條件、不能提供合同約定服務的情況下確認收入,虛增2015年度利潤2300餘萬元。證監會指出,本案的查處表明,證監會將持續加強跨境監管合作,嚴厲打擊利用境外業務掩飾財務造假規避監管調查的行為,強化信息披露的嚴肅性。

新綠股份財務造假案為一起新三板公司為了兑現掛牌前的業績對賭承諾連續造假的典型案件。山東新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綠股份),從2013年至2015年賬外設賬、虛開發票,有組織實施財務造假,累計虛增收入9.3億元,虛增利潤1.4億元。證監會表示,本案表明,超越企業盈利能力的業績對賭不但容易形成資產泡沫,而且可能引發舞弊動機,公眾公司參與市場活動時,應當保持高度警惕。

焦點2:關注重大資產重組中的舞弊行為

20起案例中,證監會還重點關注重大資產重組中的舞弊行為。

中安消借殼欺詐及銀信評估未勤勉盡責案系一起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中併購欺詐和信披違法的典型案件。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中安消)在借殼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過程中虛增置入資產,虛增營業收入5515萬元。上海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評估資產未予充分關注,收益預測和評估值嚴重虛增。本案表明,對於重大資產重組中的舞弊行為,上市公司重組參與各方、中介機構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2020年3月20日,《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正式發佈,明確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包括重組上市)等重大資產重組活動中,標的資產財務資料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也應認定為欺詐發行,從而將此前頗受爭議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包括重組上市)造假正式納入欺詐發行範疇。

焦點3: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成為監管重點

信息披露監管繼續成為監管重點。

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保千里、美麗生態、天翔環境、海印股份4家公司被指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詳細披露了上述四家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具體情況。

其中,保千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系屢次虛假陳述受到處罰的典型案例;美麗生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新時代證券未勤勉盡責案為一起以不實盈利預測信息“忽悠式”重組的典型案件;天翔環境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是一起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上市公司鉅額資金的典型案件;海印股份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系一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誤導性陳述的典型案件。

來源:證監會網站

證監會指出,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中介機構要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切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上市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漠視中小股東權利,通過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必將受到嚴懲。同時,上市公司蹭熱點、炒概念嚴重破壞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誤導投資者,依法應予嚴處。

焦點4:突出強化中介機構檢查驗證

專業把關的職責定位

20起典型違法案例中,不乏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案例。

其中,眾華會計師事務所未勤勉盡責案系一起審計機構未充分關注重要事項受到處罰的典型案例;德邦證券未勤勉盡責案是一起主承銷商未充分履行核查程序的典型案件。

來源:證監會網站

證監會表示,中介機構要發揮好“看門人”作用,做到勤勉履職,為投資者提供真實可信的鑑證意見。監管部門將突出強化中介機構檢查驗證、專業把關的職責定位,切實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焦點5:對於惡性操縱市場行為嚴懲不貸

操縱市場案也是證監會稽查重點。

20起典型案例中,2016至2018年,羅山東團伙與場外配資中介人員龔世威等人合謀操縱迪貝電氣等8只股票,獲利4億餘元,這起案件是近年來證監會與公安機關合力查辦的一起操縱市場重大典型案件;吳某某團伙操縱市場案為一起股市“黑嘴”跨境實施操縱市場的重大典型案件;趙堅操縱市場案是一起實際控制人濫用信息優勢操縱上市公司股價的典型案件;呂樂等人操縱市場案系一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滬港通賬户跨境操縱市場的典型案件;林軍操縱市場案系一起新三板掛牌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高價減持操縱本公司股價的典型案件;張鬱達、張曉敏操縱市場案為一起新三板掛牌公司實際控制人虛構利好信息操縱本公司股價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