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5.72億元定增獲證監會審核通過 西南證券建功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0日訊 振江股份(603507.SH)昨日晚間發佈公告,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今日,振江股份股價低開高走,開跌1.29%,盤中漲停。截至今日收盤,振江股份報21.33元,漲幅10.01%,振幅12.58%,換手率2.47%,成交額6274.33萬元,總市值26.80億元。 

  

振江股份5.72億元定增獲證監會審核通過 西南證券建功

  振江股份2021年7月6日發佈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的特定投資者,發行對象的範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隻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最終發行對象將在本次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文件後,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本預案所規定的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由發行人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所有發行對象均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振江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振江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30%,即3805.09萬股(含本數)。 

  振江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7,2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後,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以下項目: 

  1.8MW及以上風力發電機零部件項目,項目總投資10,974.78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5,800.00萬元;2.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產線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17,767.85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15,800.00萬元;3.切割下料中心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16,813.19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13,000.00萬元;4.研發升級建設項目,項目總投資9,527.62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6,600.00萬元;5.補充流動資金項目,項目總投資16,000.00萬元,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16,000.00萬元。 

  

振江股份5.72億元定增獲證監會審核通過 西南證券建功

  振江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截至上述預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胡震、卜春華夫婦,二人直接持有公司3828.96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0.19%;通過朗維投資間接控制公司696.47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5.49%。胡震、卜春華夫婦合計控制公司4525.43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5.68%。 

  振江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3805.09萬股(含本數),按發行數量上限測算,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公司的總股本為1.65億股,胡震、卜春華夫婦合計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27.45%,仍對公司具有控制權。因此,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振江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有較好的經濟效益,有利於提高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在建設期內可能導致淨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隨着相關項目效益的逐步實現,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在未來得到進一步提升。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的總資產和所有者權益將增加,淨資產上升,資產負債率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抗風險能力將得到提升,有利於增強公司的資本實力。 

  振江股份2022年2月18日發佈的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之回覆報告顯示,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姚帥君、黃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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