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無法按期兑付,400億元到期債務會難“倒”泰禾?

由 不新伏 發佈於 財經

8月25日,泰禾集團發佈公告稱,將無法按期完成公司債券“18泰禾01”本息的兑付。在8月24日上午,泰禾集團發佈一則公告,披露深交所就其半年報發佈問詢函的相關事宜。南方+記者注意到,深交所共提出9個問題,涉及預售額、股權投資、延期兑付債券等多個方面。

到期未還債務已接近400億元

根據此前泰禾披露的中報,有多個在售項目上半年預售金額為負,例如北京院子二期為-1.67億元,廊坊大家商業城為-391萬元,漳州藍山院子為-368萬元,杭州院子為-2892萬元,深交所注意到了這一點,要求泰禾説明上述項目在報告期內預售(銷售)金額為負的原因,報告期內銷售退回的情況及相關會計處理方式,同時結合銷售退回項目在前期的收入確認情況、銷售退回是否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説明前期有關收入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並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今年以來泰禾已有多筆債務違約,先後未能完成17泰禾MTN001、18泰禾01、17泰禾MTN002、17泰禾01本息的按時兑付,上半年因訴訟糾紛被司法凍結的銀行存款為8.92億元,較期初增長273.63%。截至2020年8月15日,公司已到期未歸還借款金額為349億元,尚未支付的利息為43.32億元。中報還指出,泰禾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而被列為被執行人,相關事項可能導致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目前正在開展債務重組工作。

對於這一情況,深交所要求泰禾説明截至公司債務重組事項的具體進展及後續安排,並對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3.1條的規定,逐項核查説明公司是否存在被實行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

泰禾在中報披露,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涉及的訴訟案件共148起,涉案金額為13.51億元,大部分為金額較小的商品房合同糾紛及物業合同糾紛,未計提相關預計負債。在中報披露當天,泰禾發佈的《重大訴訟公告》顯示,截至8月15日未披露的其他小額訴訟、仲裁事項共計260起,涉及金額16.39億元。深交所要求泰禾説明商品房合同糾紛及物業合同糾紛迅速增長的原因、對公司可能的影響及應對措施,未計提相關預計負債的合理性。請年審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另外,對於股權投資問題,深交所要求泰禾説明在流動性緊張的情況下仍進行證券投資,購買中信證券股票的主要考慮因素及具體情況,是否及時履行恰當的審議披露程序。以及要求泰禾説明對增城兩家項目公司的投資從“長期股權投資”調整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的主要考慮及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相關投資賬面餘額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債務交叉違約引發債權人提前追債

南方+記者注意到,這已是深交所年內第三次就泰禾財報問題發函。4月30日,深交所曾向泰禾發佈關注函,就《2019年度業績預減公告》《2019年主要經營業績》等公告披露事項進行提問。6月16日,深交所就泰禾2019年報發佈問詢函進行提問。需要注意的是,兩份函件泰禾均未能在規定時間進行回覆,而是向後延期了幾天,此次中報問詢函,深交所要求泰禾於8月28日前報送有關説明材料。

在8月25日的公告中,泰禾集團表示,由於受地產整體環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疊加因素的影響,公司現有項目的去化率短期內有所下降,銷售預期存在波動,同時由於公司自身債務規模龐大、融資成本高企、債務集中到付等問題使得公司短期流動性出現困難,公司未能完成公司債券“18泰禾02”本息的兑付。

泰禾表示,公司債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項,可能帶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簽署的相關融資合同及相關文件項下的債務交叉違約,如在協議約定的補救期內未消除,可能引發債權人要求提前償還債務。為積極穩妥化解公司債務風險,公司已聘請專業機構開展債務重組工作,協助公司組織、協調債權人溝通意見和訴求,並就緩解短期債務償還壓力、優化資本結構提供專業意見。

【記者】 葛政涵 馮善書

【作者】 葛政涵;馮善書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