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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恆信息:關於擬簽訂項目投資協議的公告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財經

證券代碼:688023           證券簡稱:安恆信息       公告編號:2020-019



                   杭州安恆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簽訂項目投資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項目投資擬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競拍土地打
      造安恆信息長三角總部。本項目投資、實施是以競買目標土地為前提,
      該事項具有不確定性,土地使用權的最終成交價格及取得時間具有不確
      定性。
      本次投資涉及的項目投資金額、建設週期以及實施進度存在不確定性。
      本項目的實施與市場供求、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競爭情況、技術進步、
      公司管理及資金財務狀況等因素的變化有關,項目的實施可能存在延期、
      變更或終止的風險。
      本次投資不屬於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本次投資無需提
      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後續具體項目投資進展情況,公司將按照有關法
      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一、協議簽署概述

    為進一步發展臨港新片區網絡安全、工業互聯網等新興產業,杭州安恆信息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恆信息”或“公司”)擬與中國(上海)自由
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上海臨港
科技創新城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港科技城)簽署《項目投資協議》,
建設安恆信息長三角總部項目,打造一站式工業互聯網服務雲基地、數據安全島
基地、全球網絡安全保險基地、長三角信創研發運營基地,最終形成“一總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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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格局。
    公司於 2020 年 6 月 8 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
公司簽訂項目投資協議的議案》。就本次投資,公司將根據公司戰略規劃、經營
計劃、資金情況分步實施。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對外投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
法》、《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合作方基本情況

    甲方: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繫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派
出機構,負責具體落實臨港新片區各項改革試點任務,承擔臨港新片區經濟管理
職責,統籌管理和協調臨港新片區有關行政事務。

    公司與臨港新片區管委會不存在關聯關係。

    丙方:臨港科技城

    公司名稱:上海臨港科技創新城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炯

    註冊資本:75000 萬人民幣

    成立日期:2015-06-12

    住所:浦東新區南匯新城鎮環湖西二路 888 號 2 幢 1 區 3061 室

    主營業務:臨港科技創新區域的投資、開發、建設、經營和管理,物業管理,
實業投資,投資管理,項目投資,市政公用建設工程施工,投資諮詢(除經紀),
商務信息諮詢,房地產開發經營,自有房屋租賃,房地產經紀。(依法須經批准
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持股 8%;上
海港城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持股 5.33%;上海臨港園開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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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持股 86.67%。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主要財務數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總資產為
1,957,590,505.63 元 ; 淨 資 產 為 650,940,191.74 元 。 2019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為
25,074,226.56 元;淨利潤為-19,471,296.33 元。

    公司與臨港科技城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協議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甲方: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乙方:杭州安恆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臨港科技創新城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二)項目選址:公司擬在臨港新片區投資經營安恆信息長三角總部項目,
擬選址於臨港新片區國際協同創新區內,土地面積約 13.5 畝,目標地塊精確位
置及土地面積以乙方和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署的《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
讓合同》為準。
    (三)各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1、甲方

    甲方將積極支持乙方項目在經認定的範圍內享受臨港地區政策,主要扶持如
    下:

    (1)甲方通過臨港新片區各類產業政策,對乙方的項目,經評審後給予支持;
    (2)甲方承諾根據公司的税收貢獻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3)甲方承諾積極支持乙方作為新片區重要企業參與新片區相關業務領域的
    開發建設。

    2、乙方

    (1)乙方承諾將在臨港新片區內設立項目公司作為目標地塊競買主體。

    (2)以目標地塊按協議約定的條款條件成功出讓給乙方項目公司為前提,
乙方承諾盡最大努力完成協議約定的相關經濟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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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丙方

    (1)丙方協助乙方辦理臨港項目公司的註冊登記和税務等相關手續,便於
項目的高效推進。

    (2)丙方在本合同期內將結合甲方的指導意見和乙方的實際發展需求,協
助乙方項目加速在臨港新片區國際創新協同區落地。

    (四)合同生效時間: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後生效。

    四、本次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投資符合國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戰略發展需要,有利於充分利用資源、強
強聯合,提升公司未來經營業績,有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本次投資資金來源為
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不影響現有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成果
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資的風險分析

    1、本次項目投資和實施是以競買目標土地為前提,項目投資協議所涉及的
項目用地需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正常規定的用地程序辦理,通過招標、拍賣
或掛牌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能否競得、土地使用權的最終成交價格及取得
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2、本次投資涉及的項目投資金額、建設週期以及實施進度存在不確定性。

    3、由於項目的實施與市場供求、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競爭情況、技術進步、
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關,上述任何因素的變動都可能對本項目的建設運
營和預期效益帶來不確定性。

    公司將積極落實本協議的約定事項,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時披露項目
的進展,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恆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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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證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