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近日發佈的《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提出,深化金融讓利有效支持實體經濟。這是降低實體經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成本的重要一環。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運行開局良好。但也要看到,當前外部環境依然複雜嚴峻,經濟恢復不均衡、基礎不穩固的情況仍然存在。不少中小微企業仍未從疫情衝擊中恢復元氣,經營活動存在不少困難,也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尤其是文旅企業及線下零售、住宿、交通運輸等行業,仍未能完全恢復至疫情前的經營狀況。在此背景下,實體經濟亟需更多金融支持。
深化金融讓利有效支持實體經濟,需要金融支持政策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
首先,要把服務實體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為實體經濟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貨幣政策在保持穩健基調的同時,應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要繼續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觀槓桿率基本穩定。
其次,深化金融讓利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突出“有效”是關鍵。這意味着相關支持政策需要進一步強化精準性、直達性,加大對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要摸清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的企業實際需求,為其提供更多定向支持;另一方面,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延續去年以來的貸款優惠政策,如延期還本付息、融資擔保降費獎補等,為其恢復活力贏得更多時間。要進一步深化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釋放改革促進降低貸款利率的潛力。
再次,金融機構也應加大創新力度,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金融機構應從自身出發,優化產品和流程,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比如,可進一步擴大信用貸款比重、持續增加首貸户,還可從產業鏈和供應鏈入手,推廣供應鏈票據和應收賬款確權,增強銀行與產業鏈的融合度和協同性,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
長遠來看,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有效性,還須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着力深化金融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形成金融與實體經濟發展的良性循環。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綠色發展等領域的支持,為高質量發展提供適宜的金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