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綜指迎三十年“大修”,推動股市“晴雨表”名副其實

在宣佈研究完善方案不到一個月之後,上交所對指數“動刀”了。

6月19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稱“上交所”)宣佈,自7月22日起修訂上證綜合指數編制方案——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延遲新股計入時間、科創板證券納入上證綜合指數樣本空間。

同時,7月22日收盤後,上交所將首次發佈“上證科創板50成份指數”歷史行情,7月23日正式發佈實時行情。

對於指數修訂是否會影響指數連續性、影響投資者觀測行情的問題,第一財經記者從上交所獲悉,本次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借鑑國際代表性指數編制調整的做法,擬採用“無縫銜接”的方式進行。

即,指數編制方案變更生效日點位與前一交易日點位無縫銜接,生效日實時點位基於前一交易日收盤點位及樣本股當日漲跌幅計算。因此,上證綜合指數編制修訂的實施不會影響上證綜合指數的連續性,不影響投資者觀測市場行情。

充分納入“新元素”

市場各界對上證綜指的完善早有期待,對於指數是否失真、是否充分反映市場結構變化等也多有討論。特別是今年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提出意見建議,認為完善指數有現實迫切性。

對於上述呼聲,上交所立即做出回應。5月29日,上交所公開表示,在研究上證綜指編制方法的完善方案時,將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並借鑑國際最佳實踐經驗;6月6日,上交所稱,已“建立指數編制專家諮詢機制,首次指數編制專家諮詢會議將於近期組織召開”。

6月19日,上交所公佈了指數修訂的三方面內容。

一是指數樣本被實施風險警示的,從被實施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從指數樣本中剔除;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的證券,從被撤銷風險警示措施次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起將其計入指數。

二是日均總市值排名在滬市前10位的新上市證券,於上市滿三個月後計入指數,其他新上市證券於上市滿一年後計入指數。

三是上交所上市的紅籌企業發行的存託憑證、科創板上市證券將依據修訂後的編制方案計入上證綜合指數。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曾表示,隨着A股的退市制度和優勝劣汰的進一步推進,績差股的退出可能會大幅增多、指數里剔除ST等有較大退市風險的股票也是必要的,避免退市出清的股票對指數造成拖累而有所失真。

截至5月底,上證綜合指數樣本中包含85只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合計權重0.6%。”剔除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不會影響其綜合指數定位。“上交所相關人士稱。

對於調整新股納入的時間, 中信證券研究所研究部高級副總裁王兆宇稱,由於市場結構性的原因,新股上市初期存在定價大幅波動的情況。隨註冊制改革的推進,新股上市初期大波動、高估值的現象將有所改善,新股過早計入對上證綜指的影響將會有所下降。但市場結構性的變化需要較長時間,過渡期內有必要延長新股計入時間。

在上交所相關人士看來,新股以漲停價計入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客觀反映市場真實表現,計入高波動新股不利於上證綜合指數的穩定。當前A股市場新股上市初期存在“連續漲停”及高波動現象。

2014年至2019年,滬市共上市新股563只,上市後平均連續漲停天數為9天,217只新股連續漲停天數超過10天。2010年至2019年,滬市新股1年內平均收益波動率約為同期上證綜合指數的2.9倍。

科創板50指數即將面世,基點1000點

自2019年7月22日開市,至今年7月22日將滿一週年。雖然運行時間不長,但科創板在A股市場的角色已經是舉足輕重。而將科創板股票納入上證綜指,市場也早有呼聲。

“科創板上市公司主要為科技創新型企業,是中國經濟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計入科創板證券有助於改善上證綜指行業結構特徵,更好反映市場結構變化。”一位來自匯添富基金的專業人士分析認為,科創板市場平穩快速發展,上市公司數量與規模持續增長,已成為上海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計入科創板證券有助於提升上證綜指的市場代表性。

據上交所介紹,上證科創板50成份指數,將由科創板市值大、流動性好的50只證券組成,指數將反映最具市場代表性的一批科創企業的整體表現。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指數以2019年12月 31日為基日,基點為 1000 點。樣本空間包含科創板上市的股票及紅籌企業發行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存託憑證。

另外,記者獲悉,交易所考慮到科創板客觀發展情況及制度特點,現階段新股上市滿6個月後納入樣本空間,待科創板上市滿12個月的證券達100只-150只後調整為上市滿12個月後納入,另外對大市值公司設置差異化的納入時間安排。

爭議加權方式

上交所啓動完善指數編制的速度超出市場預期,不過前期業界提出的改變加權方式等建議,此次尚未充分體現。

記者獲悉,上海財經大學應用統計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徐國祥曾提出,1991年上證綜指推出時採用總股本加權,符合當時主流方法,但近年來指數採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權是趨勢。

他認為,從統計學角度看,上證綜指是反映流通市場股價的綜合動態演變的,用大量不能自由交易的股本作為權重有不合理之處,可進一步研究考慮變更。

“變更指數加權方式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將使指數以市場真實可流通股份為基礎進行加權,提升信息技術等新興行業權重,使上證綜指更好的反映上海市場結構特徵。”前述匯添富基金人士也表示。

不過,也有中立派認為,應該分情況辯證看待這一問題。

股票指數存在多種功能定位,部分指數會更加偏向於表徵市場,部分指數會更加偏向於跟蹤投資,上證綜指編制方法修訂應充分考慮指數本身的功能定位。

公募機構對於指數加權方式較為關注。華夏基金量化投資部負責人表示,指數加權方式由總股本加權變更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會導致指數樣本股權重發生較大變化,應充分考慮指數功能定位。自由流通股本加權以市場自由流通股份為基礎確定指數權重,更加適合投資基準型指數,而總股本加權以發行總股份為基礎確定指數權重,更加適合表徵市場整體價值變化。

“若期望指數發揮更多的投資功能,則應變更指數加權方式為自由流通股本加權;若期望指數發揮更多歷史表徵功能,則應維持總股本加權。此外,若變更加權方式,還需特別注意自由流通股本加權會一定程度增加小盤股權重。”他稱。

富國基金副總經理李笑薇也稱,應客觀準確認識完善編制方法對上證綜指表徵性及可投資性的影響。變更指數加權方式還需充分考慮投資者的歷史使用習慣,可通過規則變動前後指數點位“無縫銜接”及配發總股本加權參考指數等方式,減小變更加權方式對指數使用者的影響。

“變更加權方式對指數的影響較大,因此,對於變更加權方式的措施需要更多的考慮和權衡。”明晟指數研究部副總裁徐碩稱。

此外,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副所長王勝則稱,建議加權方式維持總股本加權不變,但可考慮編制相應的自由流通股本加權的綜指數,以方便今後產品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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