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代碼:601566)發佈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顯示,九牧王接到公司股東鉑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陳彬彬的通知,因陳彬彬任職於證券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條規定,其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據悉,陳彬彬於2021年1月5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將其所持有的500萬股九牧王無限售流通股轉讓給鉑鋭投資的一致行動人陳泓鑌,佔公司總股本的0.8701%。
本次權益變動後,鉑鋭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仍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301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2468%。
記者瞭解到,本次交易雙方陳彬彬、陳泓鑌為姐妹,為鉑鋭投資實際控制人陳加芽(九牧王董事兼總經理,通過鉑鋭投資間接持有九牧王的股份)的女兒。陳彬彬、陳泓鑌均為鉑鋭投資的一致行動人。
公開資料顯示,陳彬彬於2020年6月30日持有九牧王股份500萬股,交易價格為7.85元/股;另外,根據上述公告,陳彬彬於2021年1月5日對上述股份進行了減持,減持價格為10.08元/股。如果僅按照前後的交易價格計算,陳彬彬此次減持共“賺”了1115萬元,即半年左右時間,“賺”了1000多萬元。
對於陳彬彬的減持,九牧王給出的理由是“因任職於證券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條規定
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必須依法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