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至每年每人10萬元
本報北京6月29日電(記者王觀、曲哲涵)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進一步釋放政策效應,高質量建設自由貿易港,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海關總署、税務總局近日發佈《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税購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公告明確,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購物額度為10萬元,不限次;擴大免税商品種類,增加電子消費產品等7類消費者青睞商品;僅限定化妝品、手機和酒類商品的單次購買數量;旅客購買商品超出免税限額、限量的部分,照章徵收進境物品進口税;具有免税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可按規定參與海南離島免税經營。
《公告》主要調整包括:一是免税購物額度從每年每人3萬元提高至10萬元。二是離島免税商品品種由38種增至45種。三是取消單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額規定。四是以額度管理為主,大幅減少單次購買數量限制的商品種類。五是鼓勵適度競爭,具有免税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均可平等參與海南離島免税經營。六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明確參與倒賣、走私的個人、企業、離島免税店將承擔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