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
對銀行違規收費問題,要找到癥結所在,多措並舉,內外發力。既要遏制銀行機構違規收費的內在驅動,使其不願違規,又要強化外部監管,使之不能也不敢違規。
據媒體報道,近日,中國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在向貸款企業收取 “融資服務費”及“金融諮詢費”時,不提供服務或者少提供服務,涉案金額205萬元。重慶市市場監管局認定這種行為屬於違規收費,依法對其處以20.5萬元的行政罰款。
▲圖源: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違規收費一直是銀行業的痼疾,有關部門多次整治,問題仍然突出,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
○與貸款業務捆綁,企業不交“金融服務費”,就申請不到貸款;
○收費與服務“質價不符”,比如中國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收取上百萬元的“融資服務費”後,給企業提供的所謂融資服務,只是根據網上信息拼湊的、沒有實際價值的幾篇文章;
○轉嫁成本費用,把本該銀行承擔的房屋評估費、抵押登記費等轉嫁給貸款申請企業;
○超標準、巧立名目向企業收費。
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原銀監會於2014年2月出台《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公佈商業銀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降低和調整部分收費標準,規定部分免費服務項目。
同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多措並舉着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對於直接與貸款掛鈎、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
2020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堅決整治涉企違規收費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特別提到要重點查處商業銀行違規收取信貸資金管理費,利用貸款強勢地位捆綁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企業承擔的行為。
監管部門重拳頻出,但不少銀行仍舊在違規收費的邊界上 “遊走”,甚至不惜“以身試法”。據統計,2020年,監管部門針對銀行“質價不符”等違規收費行為,開出了十餘張罰單。
銀行業違規收費屢禁不止,是多種因素造成的。
從銀行自身來説,盈利模式單一,創新性不足,通過加大對存量客户收費和搭售產品來增加收入;
從違規收費的對象來説,大多是中小企業,這類企業的信貸風險相對較大,銀行有通過增加收費變相進行風險補償的傾向;
從監管層面來説,違規收費行為的查處難度較大,對於顯性的違規收費,或許可以通過常規的現場檢查方式進行查處,對於隱性的違規收費,調查取證則相對困難;企業對銀行的亂收費等違規行為“敢怒不敢言”,否則容易遭致“報復”,難以再次獲得融資。
因此,對銀行違規收費問題,要找到癥結所在,多措並舉,內外發力。既要遏制銀行機構違規收費的內在驅動,使其不願違規,又要強化外部監管,使之不能也不敢違規。
首先,要加大懲戒力度,讓違規者得不償失。2020年5月,銀保監會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委出台 《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貸融資收費 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提出發揮跨部門監督合力,完善違規收費舉報查處機制,使之從成本——收益權衡的角度,對違規的後果形成敬畏,形成不敢違規收費的自我約束。
其次,要建立對企業投訴舉報的保護機制,確保企業不因投訴舉報而被銀行甚至行業歧視,導致融資權利受到損害。唯有如此,各種隱性的違規收費行為才能充分曝光,各種監管規制才能真正發揮震懾作用。
最後,要推進制度創新,從源頭上消減銀行機構違規收費的內在驅動。推動銀行業摒棄不科學不合理的考核激勵機制,避免銀行基層經營行及客户經理為實現不當績效考核、存款目標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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