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爾定增募不超12.2億獲證監會通過 浙商證券建功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8日訊 伊戈爾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伊戈爾”,002922.SZ)昨日發佈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會(簡稱“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22年09月26日對伊戈爾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8月27日,伊戈爾發佈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2.24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中壓直流供電系統智能製造建設項目、智能箱變及儲能系列產品數字化工廠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對公司財務狀況將帶來積極影響,充實公司的股權資本,優化公司的資本結構,公司的總資產和淨資產將有所增加,總負債將有所下降,公司的資產負債率隨之下降,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財務風險,償債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並增強公司長期盈利能力,更利於為股東創造更多回報。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將大幅增加;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後,投資過程中現金流出量也將大幅提高。隨着項目的實施,投資項目帶來的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逐年體現,公司的資金狀況將得到改善。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為1.00元/股。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採取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公司將在本次發行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12個月內選擇適當時機向不超過35名符合條件的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對象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期首日。股票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80%。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按照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計算得出,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8967.16萬股。
發行對象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執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發行完成後,由公司新老股東共享公司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本預案之日起12個月。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進行調整。
目前,本次發行尚未確定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後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截至預案公告日,麥格斯持有公司9327.28萬股股份,佔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31.20%,是公司控股股東。肖俊承通過全資擁有麥格斯和個人持股方式合計持有公司9884.2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33.06%的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8967.16萬股,經測算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發行完成後肖俊承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關於《關於請做好伊戈爾電氣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的回覆顯示,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保薦代表人為王新、楊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