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導演王一淳實名舉報歡喜傳媒,究竟誰之過?

由 簡振武 發佈於 娛樂

  中新文娛北京6月15日電(記者 任思雨)“我,王一淳,實名舉報歡喜傳媒税務虛假抵扣。”6月13日深夜,導演王一淳在微博發佈控訴歡喜傳媒長文,一時引起熱議。

  之後的雙方拉扯中,歡喜傳媒與王一淳各執一詞,王一淳稱歡喜傳媒違約在先,歡喜傳媒則稱其文章不實,將保留追究其侵權法律責任的權利。

  來源:導演王一淳微博。

  王一淳:歡喜傳媒税務虛假抵扣

  長文中,王一淳回顧了2019年10月起與歡喜傳媒合作籌備電影的經過,當時雙方約定由歡喜傳媒出資、王一淳擔任法人成立承製公司來完成王一淳的新片《綁架毛乎乎》的製作。隨後,王一淳如約成立承製公司河南靜深影業,並轉讓了劇本版權。

  王一淳稱,2020年5月,歡喜傳媒向靜深影業賬户打來製作費551萬元,6月,歡喜傳媒決定暫停項目,之後將靜深影業告上法院。最終,靜深影業被判返還投資款505.18萬元及損失賠償金、違約金等共計約583萬元。

  來源: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據王一淳描述,靜深影業算上財務、法務、行政只有自己一個人,當時電影籌備已支出近百萬,“我沒拿到一分編劇費、導演費、承製費,還要倒找他們129萬,如果不支付,就連自己劇本的版權也是他們的了。”在她支付歡喜傳媒106萬元後,歡喜傳媒將劇本版權轉回給她,表示會繼續追討22萬多元。

  但之後,雙方又因為退税問題展開拉鋸戰。王一淳稱由於靜深曾收到551萬並開具了相應發票,除非對方退回或衝紅之前的發票,否則還需另繳近百萬的企業所得税,但對方法務稱“此案執行案款的衝紅退税金額為505.18萬元。”

  在税務問題還沒得到反饋時,13日,王一淳接到了自己被強制執行的信息,“現在他們還要為22萬強制拍賣個人的房產”。

  來源:導演王一淳微博。

  去年年底的綜藝《導演請指教》中,不少觀眾認識了70後女導演王一淳,她曾經自編自導、自掏300萬拍攝導演處女作《黑處有什麼》,並在First青年影展上斬獲最佳導演獎。網絡資料顯示,《綁架毛乎乎》2020年春開機,2021年殺青。

  歡喜傳媒:以法院判決為準

  據公開資料,歡喜傳媒由董平、甯浩、徐崢、項紹琨於2015年聯合創辦,旗下合作多位知名導演,包括甯浩、徐崢、陳可辛、王家衞、張一白、顧長衞、張藝謀、賈樟柯等。

  天眼查App顯示,歡喜影視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全資持股台州歡喜文化投資有限公司、歡歡喜喜(天津)文化投資有限公司、北京歡十喜文化傳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其中,歡歡喜喜公司就是與導演王一淳及河南靜深影業等簽訂影片合同的公司。

  來源:天眼查App。

  針對王一淳的舉報,有媒體求證歡喜傳媒方,對方回應稱,公司投資王一淳拍電影,但她不符合約定的投資合同,悄悄把錢轉到了自己的私人賬户、私人公司和個人工作室。

  “我們就跟她説,你這樣不規範,我們就不投了,你把剩下的錢還給我們,她不同意。我們就去打官司,法院一判二判都判定了,這個是她違規,所以項目停止,她必須把錢還給我們。她很不甘心,所以就到處抹黑我們,一直在威脅我們。”歡喜傳媒方補充表示,税務問題歡迎來查。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指出,官司的爭議焦點在於歡歡喜喜公司是否有權解除合同。

  法院認為,在雙方明確約定共管賬户款項支出應提前申請的情況下,靜深公司多筆款項支出未經審批的行為構成違約,歡歡喜喜公司發出解除協議,符合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

  來源: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之後,靜深公司不服並提起上訴,2021年8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靜深公司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雙方再次回應

  14日凌晨,王一淳再次作出回應,稱私人工作室是在歡喜授意下出面開設的,用於為劇組提現,支付一些沒有發票的小額款項,並曬出項目籌備階段的報銷清單,“真沒想到他們會用這個反咬一口”,表示歡喜傳媒“不僅知情,而且是授意、受益”。

  來源:導演王一淳微博。

  14日上午,歡喜傳媒再發官方聲明,稱雙方的合作糾紛已有法院審理和認定,“歡喜傳媒與王一淳導演合作終止後,雙方合約已經解除,相關劇本版權已經返還。歡喜傳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規,併合法處理以上糾紛涉及的税務事項。”

  來源:“歡喜傳媒”微信公眾號。

  聲明還提到,“王一淳導演發佈的微博存在多處失實內容,歡喜傳媒將保留追究其侵權法律責任的權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