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曾提出:6 歲之前一定要給孩子立好規矩。
育兒這件事,堪稱是人類一大難題:
早上起不來、晚上不肯睡、不好好吃飯、拖拉磨蹭;
坐不住,不能專心做一件事;
愛發脾氣又任性,遇到一點不如意就大哭大鬧;
終歸到底,都是沒有 , 孩子沒有邊界感,無法感知自己的行為有否不妥,講道理也不管用了,那現在立規矩,還來得及嗎?
不晚!6歲前立好6個規矩
能讓孩子少走人生彎路
規矩一:任何情況下,暴力言行不能有
如果孩子出現暴力言行,家長首先要 幫助孩子明辨是非,明確的告訴他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並給孩子立下規矩,理智對待問題,不是隨意發泄, 培養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也避免了孩子長大後出現暴力傷人事件。
規矩二:別人的東西不能拿
家長要幫助孩子建立自我意識,通過提問“這是你的嗎?” 讓孩子獨立進行判斷,並給他立下“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拿”的規矩, 引導孩子學會尊重他人。
規矩三:用完東西放回原處
家長要培養孩子獨立自理的能力,不要為孩子包辦一切,剝奪孩子鍛鍊的機會,要與孩子 一起制定玩完玩具放回原處、寫完作業要收拾書桌等規則,讓孩子學會從哪裏拿的東西放回哪裏。
規矩四:明白“先來後到”
在家中,家長不要事事讓孩子優先,要和孩子練習守序規則,比如誰先到達洗手間誰就可以先洗手, 後來者要排隊等待,誰先拿到的玩具就應該誰先玩等, 以幫助孩子樹立規則意識。
規矩五:不可以打斷別人説話
如果發現孩子有這樣的壞習慣,家長可以告訴孩子:“隨便打擾別人是很不禮貌的,你想想,如果你在看動畫,有人老是來跟你説話,你會高興嗎?”
這樣 引導孩子換位思考,讓他知道被別人打擾是很不開心的事情,然後再給他立下規矩。
規矩六:做錯事要道歉
認為孩子還小,就輕易原諒孩子的錯誤,會讓孩子覺得“做錯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爸爸媽媽都會原諒我”。
孩子沒有約束,會更容易犯下更嚴重的錯。因此,家長要在孩子犯錯時,抓準機會,從小教育孩子“做錯了事就要道歉”。
做錯事要道歉的規矩能 讓孩子學會禮貌待人,反省自己,並且有勇氣主動承認錯誤,承擔責任。
規矩該立就得立
別等將來後悔莫及
知名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曾提出:6 歲之前一定要給孩子立好規矩。
因為孩子2 歲以後開始進入規則敏感期。同時,他們也開始逐漸 具備自主意識和初步判斷能力,進入第一個獨立期。
這時候只要家長管教引導得當,就很能夠很輕鬆引導孩子建立自我邊界感,樹立良好價值觀,也能夠遵循規矩樂意配合,從而逐漸成長為一個自律的人。
李玫瑾舉了 2 個生動的例子,3~4 歲的男孩跟家長鬧,無非是在地上撒潑打滾;但等到孩子 14 歲,他可以離家出走,可以跳樓自殺。
6 歲以後再立規矩,就晚了。
所以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世上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疏於管教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