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治療類風濕關節炎要用病情緩解的藥物?

類風濕關節炎(RA)是一種慢性病需要長期治療每位患者都希望對自己所患的疾病及治療有所瞭解。醫生更是希望這樣因為只有這樣患者才能積極的配合治療達到預期的療效。所以我們願意在這裏向大家介紹RA的治療特別是為什麼治療RA要用緩解病情的藥物?

RA的治療藥物主要分兩大類一類為緩解症狀藥另一類為緩解病情藥。

緩解症狀藥我們也叫它一線抗風濕藥顧名思義它的主要作用就是緩解症狀但對關節破壞的進展無影響老百姓所説的治表不治本當然病人不會滿足這種治療。那麼緩解病情藥又是怎麼回事呢?

按世界衞生組織所下的定義將具有阻止病情發展的這一類藥物統稱改善病情抗風濕藥(DMARDs)或稱病情緩解藥物。也有人把DMARDs稱做二線抗風濕藥但意義上並不等於首選一線藥次選二線藥;或一線藥無效再選二線藥一、二線藥之分主要是為了區別這兩類不同作用的藥。DMARDs在RA治療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可抑制淋巴細胞的增殖減少細胞因子和抗體的產生一定程度上緩解病情或阻止疾病的進展減少關節軟骨破壞和關節畸形。

DMARDs主要包括哪些藥?

準確地説應該包括慢作用抗風濕藥和免疫抑制劑慢作用抗風濕藥是指羥氯喹、柳氮磺胺吡啶、青黴胺、金製劑因數週或數月後才開始緩慢起效故稱為慢作用抗風濕藥。甲氨蝶呤、來氟米特、環孢黴素A等藥物起效並不是很慢有的患者用藥後1-2周即可起效但他們的免疫抑制作用確較突出故稱為免疫抑制劑。免疫抑制劑最初用於治療腫瘤隨後在器官移植中用於抑制宿主的排異反應20世紀80年代後期對免疫抑制劑的抗風濕作用才不斷有了新的認識現在已成為主要的抗風濕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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