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據陝西網“白鹿視頻”報道,近日,在浙江台州,李先生曬出了2歲兒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名字叫“李不尚書”。
李先生介紹,給寶寶起名的時候也很用心,為了避免和網紅名重名,就想起個不一樣的名字,這個“李不尚書”諧音“禮部尚書”,感覺蠻特別。
對此,不少網友調侃這個名字不太正式,稱這對父母害怕和網紅名字重名卻取了個網紅名字。
面對網友們的質疑和調侃,李先生表示:“當時取名時全家都不認可,偷偷取名也沒給他們看。謝謝大家關心,目前還沒有打算換名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姓名決定權是自然人決定自己姓名的權利。姓名使用權是自然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不使用自己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姓名變更權是自然人依照有關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