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對國家森林公園違建“頑疾”需下猛藥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休閒

□戴先任

人為破壞林木面積近2000畝,大量樹木被砍伐、丟棄,造成水土流失;在公園景區內毀林挖山,建大小墳墓20多座,多數佔地面積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有的超過300平方米;公園景區內有60多處違法建築……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破壞生態環境的違規違法行為已持續多年,也屢屢被媒體曝光,但問題依舊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據第一財經12月21日報道)

《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森林公園的設施和景點建設,必須按照總體規劃設計進行。在珍貴景物、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除必要的保護和附屬設施外,不得建設賓館、招待所、療養院和其他工程設施。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森林公園毀林開墾和毀林採石、採砂、採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

相關法律法規俱在,相關部門也承認違建,卻長期不管。據瞭解,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擁有經營管理權的民營企業與石新社區居委會曾發生過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據該民營企業稱,雙方由此“結下樑子”,當地相關執法部門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規違法行為,也就一直置之不管。

而當地相關部門的回應是,別墅主人已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據審批時的法律規定並未禁止作為宅基地使用”。可這些別墅所佔用的宅基地不是原有的宅基地,而是林地,他們的違建沒有取得林業部門的同意,而且實際用地面積明顯與其1997年所領取的土地使用證上標明的用地面積不符。更為重要的是,這些違建嚴重侵犯了生態紅線,怎能對此視而不見?怎能置相關法律法規於不顧,而以“歷史遺留問題”相搪塞?

無論如何,當地執法部門都不能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規違法行為置之不理。這麼多年來,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違建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監管部門已涉嫌嚴重失職瀆職。對此,上級相關部門必須介入調查,督促地方執法部門履行好自身職責。

不能再讓國家森林公園違建亂象繼續下去,生態紅線不能失守。除頑疾還需下猛藥,亟待相關部門能夠儘快行動起來,追責、問責,督促各方守土有責,拔除這根長期刺破生態紅線的“刺”。這也是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築牢國家生態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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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