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陳維城)疫情培育了用户的消費習慣,令社區團購再次快速發展。與此同時,社區團購平台依舊出現低價傾銷、誇大宣傳、假貨等現象,消費者應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1月13日,新京報貝殼財經對社區團購的行業、團長、用户等方面進行了報道,1月14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監督部主任張德志接受新京報貝殼財經專訪,就社區團購消費者關心的話題進行解答。
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監督部主任張德志。
新京報:互聯網時代催生大數據殺熟,用户也擔心會在社區團購中遇到,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張德志:數據殺熟首先是一個數據的收集管理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 的、方式和範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對應的第56條還有相應的處罰。當然現在還有《網絡信息安全法》,然後馬上要出台《個人信息安全法》,覆蓋的範圍都比較廣。
關於消費者個人信息使用方面,《電子商務法》第18條就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些原則上理解成是避免大數據殺熟的法律依據。
大數據殺熟,用户受到損害的,往往現在都是媒體上報道的一種用户主觀感覺。目前大型互聯網公司平台,利用大數據殺熟還沒有坐實的案例,可能是一些小的數據技術上的bug。現在所説的大數據殺熟都是消費者拿兩個手機同時操作,過程中影響的因素比較多。真正大數據殺熟的是,之前一些旅遊景區的飯店,對本地人和遊客提供“陰陽菜單”的現象。
作為一個大公司,如果要確定對一個市場模式和目標人羣採取不同的政策時,要進行市場調查摸底,數據蒐集、分析,再到董事會決定,再進行細化落實,完成這個過程也相當耗費精力。公司本身行為不正當,就沒法管理員工,這公司也是自毀前途。
現在擔心的不是大公司掌握的大數據殺熟,是小公司或者大公司的某些人出現了數據泄露,然後不法分子利用掌握的信息,在個人領域有針對性的進行點殺,這才是現在真正損失最多的方面。公司內部人員販賣信息,這是違法行為。這方面值得重視。
新京報:目前消費者對於社區團購的消費投訴多嗎?有哪些特點?
張德志:從目前具體個案投訴來看,短時間內沒有產生更多的消費者個人投訴。主要有幾方面原因,一是現在社區團購正在大規模促銷,個體消費者來講,短期入團購物可能有優惠,當了團長還有收益。第二,這些生鮮製品客單值相對比較低,若出現問題,基本上在企業和團長的環節就給消費者相應處理,比如補發退貨。不像平時電商購買的高附加值的商品,消費者投訴的需求性、迫切性那麼強。
目前,社區團購售後處理還比較快,但並不代表以後不出現更新的問題,比如由於社區團購整體配發的中心化,如果向下分送食品出現有批量性的問題,可能就構成羣體性的身體健康受損或者財產受損,這種類型的投訴是需要特別關注的。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陳維城 編輯 趙澤 校對 王心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