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男人為保護妓女竟扯上妻女

這是一個古老而傳統的行業,這是一個千年不衰的職業......它的名字叫賣淫!歐洲的中世紀是個比較保守的時代,一方面社會上存在許多淫亂之風,另一方面清教徒的思想影響很大,教會在多數場合還是要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所以在這幾百年裏,在賣淫業的問題上充滿了限制和反限制、取締和反取締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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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有妓院,法國的妻子女兒就沒了安全?1560年,法國的查理九世發表了取締賣淫令,禁止巴黎市內妓院開業,但是仍舊止不住賣淫之風。據説,這一法令剛剛頒佈,馬上遭到市民的堅決反對,他們有一條理由就是,一旦關閉妓院,他們的妻子、女兒就無法在街上獲得安全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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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這個法令雖下,處處卻是陽奉陰違。 桑格博士敍述當時的情形説:“一、雖有1560年的法令,妓院仍然被警察默許。二、不經負責者的告發,妓女決無被捕之事。三、妓院極無秩序,常發生吵鬧、騷擾、殺人的事。四、巴黎各街全部為妓女佔領”。這最後一句描述可見當時巴黎妓女之盛。但是,到了1791年,共和國的法律取代了帝政時代的法律,這法律承認了婦女出賣肉體為自然的權利,於是法國的賣淫業又隨之進一步興盛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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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隨着英王查理二世的復辟,先前那種出於自我保護的動機而形成的謹慎世風一掃而光,性的風氣又活躍起來了。在18世紀的歐洲,淫亂之風大起,除妓女外,還出現了幾種低級、粗俗、淫亂與野蠻的“熱”:一是脱衣舞熱,二是強姦熱,三是玩弄幼女熱,四是自笞熱。在文藝復興和復辟時期,人們也享受性自由,但較為自然,相對地説來男女之間的關係平等的程度較大一些,而到了18世紀,許多男子的性生活純粹是一種獸慾,他們對女人的態度充滿了憎恨和敵意,在他們眼裏,女人只是任人擺佈的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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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8世紀末到19世紀,倫敦還出現了男妓院,當時不僅是“上層”的男子需要性享樂,而且“上層”的女子也要性享樂。“一個七八十歲的老婦能夠快活地享用20歲的英俊強健的小夥子”,這真是把社會文明所形成的最後一點羞恥心都毀壞殆盡了。當時的巴黎是歐洲的歡樂市場和快樂的發源地,僅是聚集在皇家廣場之前的“阻街女郎”(指在街上直接拉客的妓女)就有近2000人。巴黎還有專門為性變態者和老人所設的一種稱為“鏡間”的窺視房間,以及性虐待狂和性受虐狂的妓院。還有女性專用的同性戀妓院和男色專用的“所多姆之家”。而且,一種稱為“法式卡片”的照片也被大量製造,這是妓女的全裸照片,是給來巴黎的“鄉巴佬”所用的照片明信片,這些照片每年銷售兩億張之多。因此,當時巴黎的妓院可以説是法國的一種重要的觀光事業和資源。法國的男人真會忽悠!明明是自己想粘花惹草,居然可以把嫖妓都説成是在保護妻子女兒的安全!這種荒唐的事情,在中世紀的法國竟然也可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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