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你們都知道又都不知道的日本加班故事

  回家的時候,提到我在日本的時候,總會有朋友問,在日本,加班一定很嚴重吧。

  然後做出一副你不説我也懂你,一定加班加死了吧的樣子。


 

  記得定下去日本之後,我在網上四處搜索關於日本的信息。

  而在其中就有看到,説日本人都特別喜歡加班。

  有機會就加班,沒有機會放慢自己的工作速度創造機會加班。

  如果一家的男人早早回家,會被認為工作不努力,讓妻子在鄰居面前抬不起頭來。

  於是男人們都在加班,哪怕早下班了,也會在居酒屋喝酒,玩到很晚,才回來。

  我也是帶着這樣的先入為主的想法,來到了日本。

  剛進到公司裏面,我的每個毛孔裏面都散發着幹勁。

  公司的打卡時間是以 15 分鐘為單位計算的,8 點半上班的話,就要在 8 點 16 分到 8 點 30 分之間的這 15 分鐘內打卡。

  上班的形態基本分兩種,一種是規定上下班時間的,朝九晚五,帶遲到早退的那種。另一種叫做「フレックス勤務」。每月有規定的小時數,只要在一個月中上班時間達到這個小時數就可以。如果你想每天 8 小時,早來了可以今天早走,也可以上半天不來,之後用加班抵消這 4 個小時。

  這時候,自然會有人想,那我每天都加班,然後後面連着好多天不來豈不是很爽,很過癮。

  我當時也這麼想來着,結果和公司的人確認之後,結果還是不行。

  每個公司不同的,會在「フレックス勤務」之中,規定一個核心時間「コアタイム(core time)」。也就是每個員工每天必須在上班的一段時間。比如上午 10 點到下午 2 點之類,也有的只規定了小時數。比如每天至少要出勤兩個小時,至於是幾點到幾點不作規定。

  而在一個月合計的時候,規定的小時數以外的時間,就是加班的部分了。

  在這裏每個公司也有所不同。

  在最開始的基本工資裏面,有的公司是基本給 + 加班的,有的公司的基本給裏面,會包括 xx 小時的加班在裏面。比如説,A 公司説,每月給你 20w,B 公司説每月給你 24w。可同樣都是加班 40 小時的時候,A 公司會給你 20w+40 小時加班費,B 公司會説你的 24w 本來就是包括 40 小時加班的工資。所以這個要確認清楚。

  繼續説,剛上班的我,每個毛孔都在説我要好好表現。

  但是上司閉口不提加班的事。

  明明同事都已經忙的不行不行的了。

  那時候真的會感覺到有些壓力。

  那種,5 點半了,周圍的人全是一副彷彿聽不見打鈴,依舊熱火朝天的幹活,只有我一個新人拎包打招呼走人的感覺。

  不太好受。

  儘管我現在呆了幾年明白,剛剛進來的新人不需要加班是常識。

  因為畢竟剛剛從學校畢業,一進公司就開始加班怕他受不了。

  其次,一個剛剛畢業的新人,他一天上班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因為他還不能給團隊創造出等同於一個熟練的人的價值,同時還要牽扯一個熟練的人的精力去對他進行指導。

  在那種時候,雖然是兩個人加了班,但是其實新人沒有創造出太多價值,熟練的人也受到影響不能創造出他本能創造出的價值。

  那時候還不明白就是了。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不讓我加班蠻好啊,但是氛圍確實會讓人有些在意的。

  只有我自己走的時候,我會覺得會不會並沒有被這個團隊認可。

  而且大家都在加班的時候,真的是一種,上司開會説,這個提議你們贊成嗎,然後你沒有舉手,全組其他人全都舉起了手,然後所有人轉過頭來看着你的感覺。

  好啦。然後在經過了兩三個月之後,我終於被上司認為業務熟悉的差不多,可以開始加班了。

  在這之前,我先插一句。

  在日本,有一個詞,叫「サービス殘業」。就是不拿錢的加班。比如説,午休的時候,該休息的時候,你幹活。又比如,你先打了卡,又回來幹活。又比如,你回了家,還在幹活。

  這種不給工資的彷彿白送給公司的加班。

  在我在的公司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而違反的好多都是中國人。因為這在我們看來,是一種表現自己很有幹勁的方式。

  記得有一次,午休時我還在做工作,然後突然間一雙手放在了我的肩膀上。

  回頭看是上司,笑着對我説,汪桑,休息的時候,就好好休息。

  沒關係的老大,我還想再多幹一會。新人的我力求表現出謎之工作熱情。

  這是命令。你這樣,會讓公司犯法哦。

  於是反而給上司留下了壞印象。

  這個孩子不能有張有弛的工作和休息。

  現在我帶新人的時候,也會有中國來的夥伴。

  有時會因為實在太晚,又沒交加班申請,就先打卡再幹完活再走的。

  我都會告訴他,你這樣,不會提高你的評價哦。

  而等到上司注意到的時候,在全組開會的時候,盯着他的臉提醒了他。

  和國內的朋友們聊天的時候,總能聽到他們在做這種加班。

  公司又不給錢,又要成果。

  靠情懷給員工發工資。

  讓我感覺非常不可思議。

  在日本,大家説到想加班,都是因為需要錢。

  如果像在國內,讓加班,還不給錢。

  估計就算是日本人也只會罵罵咧咧的回來。

  我也有超級多加班的時候,

  其實我現在就在加班,而且是計劃性的。

  會從現在加班到五月份,每天加 3.5 小時,也就是 8 點半上班,深夜 9 點下班。

  但我也有每天五點半下班的時候,

  當然也有加到公司規定允許的極限的時候。我所在的公司每天只允許加班 8 小時,也就是如果在深夜一點半之後還不下班的話,我就可以起訴公司。

  當然我只能作為一個技術職來説。

  如果是營業職的話,就算是陪客户去找小姐,也是在工作才對。

  在我所在的職場裏面,判斷加班的標準只有當前項目的工作量和期限。

  每個人像遊戲裏面一樣,都有自己的能力值。

  於是管理者估計出這個團隊,能不能在期限內完成這些工作。

  如果不能,就只有兩條路。

  一是添加別的人,二是提高員工的工作時間。

  而這個計劃,是在項目開始被規劃,且在項目過程中不停調節的。

  而在這個團隊裏面,既有極端的説不想加班,甚至不想在下班的時間見到公司的人的,也有想買房買車,求着加班的。

  和國內並沒有什麼不同。

  但日本可能會更加尊重你的想法。

  如果你覺得下班後的時間非常重要,大可以告訴你的上司。

  如果你覺得你需要更多錢,也可以直接説。

  在我後面的新人直接和上司説,我會嘗試很多公司,在這裏呆不會超過兩年。

  而上司是帶着讚賞的語氣和我説的,你看那小子,清楚的有着自己的目標啊。

  而對那個説下班時間超重要的人,如果萬不得已要他加班,上司也會親自過去問,行不行,並向他道歉。

  而知道我喜歡在公司加班的上司,也會在大家推脱説趕不上末班電車要早走的時候轉過頭來問我,

  汪桑,你騎自行車來的對吧。

  然後對我眨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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