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拿幼兒園玩具回家的孩子,家長該怎麼處理?

晨晨是幼兒園中班的孩子,晚上睡覺前媽媽給他洗澡的時候發現他外套口袋裏鼓鼓的,一掏發現他口袋裏裝了家裏沒有的玩具:彩色毛球。媽媽臉色一沉,問他:“這些毛球哪裏來的?”

“偷”拿幼兒園玩具回家的孩子,家長該怎麼處理?

晨晨有些臉紅,説:“是幼兒園藝術區的。”而後又怯怯地説:“媽媽,像不像新冠病毒?”晨晨媽媽心裏抓狂:“這是幼兒園的玩具,你怎麼可以帶回家?”晨晨説:“月月也拿了,天天也拿了。”晨晨媽媽正色道:“不能把幼兒園的玩具帶回家,明天還回去。”晨晨低頭道:“好的。”

晨晨媽媽晚上和班主任老師交流了這件事情,讓老師明天給他教育一下。

第二天,晨晨如約把彩色毛球帶回了班級,老師和他隨機進行了談話,首先表揚他把富有想像力,但明確告訴他幼兒園的玩具是幼兒園的,如果把玩具帶回去,那麼幼兒園的玩具越來越少大家都不能玩了,晨晨懂事的點點頭。老師也找月月和天天進行了談話,並且要求他們把帶回去的毛球還過來。月月和天天也在第二天把毛球還了過來。

“偷”拿幼兒園玩具回家的孩子,家長該怎麼處理?

在這一個案例中,晨晨媽媽的做法是比較合適的。當她發現了自己兒子把幼兒園的玩具帶回家後她沒有置之不理,也沒有大聲責罵孩子,而是讓晨晨明確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要還回去,並及時和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繫,讓老師第二天進行了配合教育,晨晨也知道了不能隨便拿幼兒園東西的道理。

我們有句古話説:“小時偷針,大時偷金。”作為家長,不能姑息縱容孩子把喜歡的東西拿回家的壞習慣,也不能把孩子拿別人東西回家定義為常規意義的“偷”。家長如果縱容甚至表揚孩子拿別人東西的行為,就是姑息養奸,最後把偷當作不勞而獲的捷徑,孩子長大後等待他的是鋃鐺入獄;成人如果把孩子把別人東西拿回家簡單定義為“偷”,那就忽視了孩子的年齡特點,孩子拿幼兒園東西回家單純是喜歡這樣東西,想回家也能玩,所以作為家長要理解孩子這種行為和心理,但發現後要正確引導,告訴喜歡的話可以家裏也買一份這樣的玩具,以後不可以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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