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 Target 這一政策就必須先討論這件事的大背景(否則會讓 Target 的舉動顯得有些莫名其妙):前段時間北卡州通過了一個法案,要求所有人在公共場所使用與他們出生證明上的性別相符的廁所,然後許多重量級大公司和名人都進行公開譴責和抵制,Target 這只是其中之一。本文先從北卡這一法案開始討論。
我的看法是:這個法案缺乏可行性,也不解決任何問題,只會強迫所有人站隊,唯一受到傷害的是跨性別人羣。
一、缺乏可行性:
這個法律要求所有人使用的廁所與他們出生證明上的性別相符。看着好像挺簡單明瞭的,不過……
沒有人會隨身帶着自己的出生證明出門啊!而且也幾乎沒有人有自己的出生證明啊,難道為了上公共廁所還要專門去有關部門把出生證明找回來?就算所有人隨身攜帶出生證明,難道還要在每個廁所門口設置專人檢查嗎?……
有人會説,那我們至少可以目測啊,看到可疑的人就要求其出示證明。但問題是,目測遠比你想象的不靠譜。你以為跨性別以前都是怎麼上廁所的?很多跨性別者向來就是去與 ta 們心理性別相符合的廁所啊!那些敢穿女 / 男裝上女 / 男廁所的生理男 / 女跨性別大多是有充分自信別人認不出來才會這樣出門的(大多數跨性別者都曾經歷過言語和肢體暴力、霸凌、羞辱,一些人還會被虐殺,所以 ta 們絕對比其他人更敏感,只有自信不會被認出來後才敢出門)。在美國的各位可以説全都在公共廁所中遇到過與自己生理性別不同的跨性別者,只不過你們不知道而已啊!如果再加上激素,很多跨性別可以比很多女 / 男性看起來更女 / 男性化,如果你要把跨性別們都識別出來,那就不可避免會誤傷一大片看起來比較中性的、第二性徵相對不明顯的男性和女性。總之,目測的假陰率和假陽率都會很高,只會給所有人造成困惑和麻煩。
出生證明不行,目測不行,難道要就地驗明正身?……先不説這有多荒謬,那通過手術變性的怎麼辦?ta 們中的很多連第一性徵都有啊!難道所有人還要就地驗 DNA 嗎?……你是想給生物專業的解決就業嗎?……
北卡法律出台後,一些跨性別者為了説明這個法律有多荒謬,就真的乖乖地去了與他們生理性別相同的女廁所,但結果反而被趕出來了啊!因為他們看起來一點也不像女的啊!
所以跨性別感到很無奈:
我想去男廁所,你説不行,法律規定女的只能上女廁所。
然後我去女廁所,你説不行,你看着就是男的,看我打死你個變態。
然後我憋不住了,你説不行,不許隨地方便。
然後我想去男廁所,你説不行……
……
然後堆棧溢出,別的一些東西也溢出了……
其實一些地方的跨性別者確實會不敢在外面上廁所,儘量不在外面逗留太久,甚至因此白天不敢喝水吃飯。
二、不解決問題:
再説為什麼這個法律不解決「動機不純的男性上女廁所」這個問題:
首先,「跨性別的生理男性上女廁所並對女性進行騷擾 / 猥褻」是個偽問題,因為這樣的事從來沒發生過。之前説過了,跨性別者不被別人騷擾和羞辱就已經謝天謝地了,還騷擾別人?不想活着出廁所了?……再説,去女廁所的跨性別心理性別為女,跟生理女性一樣,大部分是喜歡男人的(雖然這裏比較複雜一點,歡迎糾正),所以她們為什麼要在廁所搞百合?……所以「跨性別者在廁所對他人進行騷擾」這種事發生的概率就跟 Justin Bieber 突然把站在他旁邊撒尿的施瓦辛格按在牆上想要圖謀不軌的概率差不多大吧:無論怎麼看都沒有動機啊……
當然,很多人擔心的是有男人偽裝成跨性別進女廁所。好,這種惡性事件的確有可能發生,也確實發生過。不過我們仔細想一下,既然現在出台了這個法律禁止生理男性上女廁所,那也就是説之前一直是沒有法律明令禁止這件事的吧?你覺得以前有男的在女廁所騷擾到底是因為沒有這條剛出台的法律禁止,還是因為他們本來就有心理障礙、有犯罪和暴力傾向?就算有了這條法律,你覺得這些人就會被阻止嗎?不會,他們之前有辦法潛入女廁所而不被發現,現在仍然可以做到。
而且,這些人之前混進女廁所並不是以「跨性別」的身份混進去的,而是以女性的偽裝進去的。所以即使法律沒出台,也本來就並不存在這樣的場景:
廁所內羣眾:「這裏是女廁所,你到底是男的女的?」
壞人:「我其實是跨性別,雖然我生理是男性,但我心理認同是女的。」
羣眾:「哦,這樣啊,原來是跨性別,那是我誤會您了,對不起,請進。」
壞人明明可以直接騙人説自己是女的,為什麼還要説自己是「跨性別」?搞不好還得給人科普「跨性別」,科普完了多半還是會被人罵變態扔出去……所以現實中其實是這樣的:
廁所內羣眾:「這裏是女廁所,你到底是男的女的?」
壞人甲:「我其實是跨性別,雖然我生理是男性,但我心理認同是女……」
羣眾:「死變態滾出去!」
壞人乙:「放心,我是女的。」
羣眾:「哦,好吧。」
所以,本來就沒有人會用「跨性別」這個這麼不好用的偽裝潛入女廁所。現在就算出台法規禁止跨性別,那也只會給一部分真的跨性別和一部分被誤會的偏中性個體帶來麻煩,而不會阻止那些真正動機不純預謀犯罪的人。這就像是為了降低兇殺案發生率,而禁止所有人使用螺絲刀。理論上螺絲刀是可以殺人,但問題是現實中沒有人會專門選擇用螺絲刀殺人啊……這樣只會讓其他人不方便,但不會影響一些人殺人啊……
三、強迫站隊破壞了之前寶貴的默契和平衡:
上廁所這事由於牽扯到了重要隱私以及性別分類這個大坑(坑到底多大請看:性別和性取向的種類遠比你想象的多),所以本來就是很難監管的。大多數情況下靠的是強有力的社會規範和污名化威脅下的個體自覺和相互監督。而跨性別等性 / 性別少數人羣在這個社會建構出的「男女二元對立」的結構中會很尷尬,ta 們的生存策略往往依賴一定程度的模糊和默契:跨性別們默默而低調地使用着廁所,而其他人在不知情中也默認所有人都會使用「正確」的廁所,覺得如果有「變態」進來我一眼就能看出來,所以我沒看見的話我應該是安全的。於是在什麼都不點破的情況下,所有人都和諧地共用着廁所,並都覺得比較安全。但一旦你堅持要點破,安全感就被摧毀了,而這除了激發人們的恐懼,並不能帶來任何改變。這個法案就是以「保護女性兒童」之名行歧視跨性別之實,把之前完全 functional 的默契和平衡全炸成了灰。如果真正想要保護女性兒童,那麼應該在廁所裏安裝多個報警器,在廁所門外安裝監視器,把廁所放在靠近收銀台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等等。立個稻草人,讓跨性別背鍋算什麼?
如果真要堅持對模糊和靈活零容忍的廁所規則,那麼既然跨性別必須去符合生理性別的廁所,同理,是不是也應該禁止同性戀去符合 ta 們生理性別的廁所呢?畢竟你不想要男同在廁所看上了你老公兒子,或女同在女廁所看上了你老婆女兒,對吧?還有無性、流性等等該怎麼辦?難不成還要再多造幾種廁所?還沒完,那萬一有人生理性別男,心理認同女,喜歡中性打扮,但又喜歡男人,那 ta 應該去哪個廁所?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取向等等都該如何證明和核實?……相信我,這「渾水」你是不想去趟的。
不得不説這個法案是很棒的民粹教科書,因為確實很有煽動力,如果把問題用聳人聽聞的「如果不通過這個法案,男人全都可以正大光明地進女廁所強姦我們的妻女啦!」的方式進行宣傳,那麼別説其他人,連一些女權主義者和 LGB 們一不小心沒細想都會認同吧。一旦這個問題被這麼定性了,那麼如果你想反對的話就是想讓女人和孩子在廁所裏被強姦……所以根本沒有討論和思考的餘地。
這法案一出,逼得各方站隊。為了表示支持跨性別人羣,一些企業(包括 Target)宣佈允許客人使用與心理性別相符的廁所(原來也就是默許的),但這其實也是被逼出來的,因為大企業的發聲是很有用的,喬治亞洲前段時間通過了一個被指為歧視同性戀的法案,結果在一些大企業的強烈譴責和威脅撤出後,州長被迫否決了該法案。
但像 Target 這樣的政策其實也同樣是在捅破之前的模糊和默契,也會面臨具體如何執行和如何核實跨性別等問題。同時,這樣的政策在「不支持法案=鼓勵性侵」的話語框架下也更容易被誤解和反對。於是在這場一方主動挑起,另一方積極應戰的政治博弈中,「明確允許」和「明確禁止」兩者之間的跨性別原本賴以生存的模糊地帶就被消滅了。其實大多數跨性別者現階段最希望的只是能像其他人一樣去上廁所而不受關注,但現在似乎已經很難再回到之前的那個平衡了。
除了直接的允許 / 禁止跨性別使用與生理性別不符的廁所,還有一些可能的折中方案。
一種是提供第三類性別廁所,所有性 / 性別少數羣體都可以使用。但這有幾個問題:1)還是無法進行監管,還是要靠自覺和默契,2)跨性別等羣體本來就是希望能夠默默融入社會不被當作異類,而第三類性別廁所之類的設置反而讓 ta 們處於所有人的注視下,基本就是逼 ta 們在公共場合高喊「大家注意,我不男不女啊!」,所以,聯繫第一點,即使設置了,也不太會有跨性別者使用,3)第三類性別廁所可能會成為 hate crime 和霸凌的重災區,因為這個目標是在太顯眼了。
另一種是乾脆打破廁所的男女二元結構,只搞一個大的廁所,全是隔間。同時,設置幾個單人 / 家庭廁所讓那些有特殊需求、不適應混合廁所的人使用。但這個方案一方面在現階段很難讓大多數人接受,另一方面會讓空間利用率很低,改建、修建和維護成本大大增加。
所以在社會對跨性別的偏見不能完全消除的情況下,我也不知道有什麼比較好的解決辦法,也許還是回到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的默契模式比較好吧。
稍微扯遠一點,廁所不僅僅是人們解決生理問題的地方,還是社會制度的具體體現,是性和性別的社會建構的一部分。女性如廁難問題已經提了很多年了,但進展十分緩慢,跨性別等羣體在這方面遇到的尷尬和歧視又是另一個例子。這些都反映了在男性、異性戀、順性話語霸權下的二元對立敍事。如果我們不對這些話語霸權進行解構,意識不到性和性別的社會性、流動性和模糊性,那麼如廁這個看似簡單的小事將很難得到解決。
利益相關:很少去 Target 的順性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