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3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做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強調,對隨意擴大免試認定範圍,將不符合條件的學生信息報送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教育部。(資料圖) 中新網記者 富宇 攝
《通知》提到,要及時組織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合理規劃,在做好培養過程性考核基礎上,確保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在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啓動前完成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各有關高校要及時制定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辦法並組織本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
其中,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須由學校統一命題組織實施,面試可結合教育實習實踐環節一併考核。對於已經參加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並且所有筆試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績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如其參加的筆試學段和科目與所學專業培養目標一致,可視作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合格。
尚未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省份,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暫不實施免試認定改革。
《通知》明確,各地要認真做好《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頒發,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參照《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樣式,自行印製並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頒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各有關高校可根據工作實際,印製紙質版或電子版證書。2021屆畢業生《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有效期3年,有效期統一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通知》要求,高度重視人員信息報送工作。為確保免試認定改革工作質量,有關高校需在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及時準確維護教育類研究生專業信息、標記並動態維護公費師範生信息,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校需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中及時報送《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獲得者人員信息。
各有關高校應在2021年4月15-30日完成2021屆畢業生《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獲得者人員信息數據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5月10日前完成數據審核。
各有關高校要確保相關係統錄入數據真實、準確,嚴禁弄虛作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做好工作指導和數據審核把關。相關人員信息將作為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進行免試認定教師資格報名的重要依據。對隨意擴大免試認定範圍,將不符合條件的學生信息進行報送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