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歷史上,先後共設有九大總督,分別為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從某種意義上説,這九大總督,是清朝真正意義上的封疆大吏。
節度使,是唐朝地方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通常負責一州或數州的行政、經濟及軍事事務,其官階前期無品級,後期通常為正二品。
在唐朝歷史上,節度使一職,真正成熟於唐玄宗時期,當時為確保大唐邊疆安全,唐玄宗特設下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北庭、劍南、嶺南十鎮,且每個鎮設一個節度使。從某種意義上説,這十大節度使,也是唐朝真正意義上的封疆大吏。
單從職務來比較的話,清朝總督和唐朝節度使,確實可以算是同一級別上的官職。於是,很多人就很好奇了,既然兩個官職的性質差不多,那為何唐朝節度使各種造反不斷,而清朝總督卻從沒有過造反作亂的現象呢?
難道是因為清朝的總督思想覺悟都高一些?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事實上,清朝總督之所以不像唐朝節度使那樣容易犯上作亂,主要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能力犯上作亂。
首先,清朝總督雖然是一省或者數省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問題是,清朝政府又在每個省內設有一個專門的最高行政官員,也就是巡撫。
從官階上來説,只有從二品的巡撫(加銜後為正二品)雖然要比正二品的總督(加銜後為從一品)低一個級別,但是,巡撫和總督卻沒有直接的從屬關係。
而且,巡撫與總督一樣,也擁有單獨奏事權,遇事可直接上奏皇帝。從這層意義上説,巡撫與總督本質其實平級關係。
更主要是,總督更多是偏軍務,而巡撫更多是偏政務,在這種背景下,地方上的政務和財政,實際上更多是由巡撫做出。在這種背景下,總督雖然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但他的政權和財權,實際上是被巡撫給分割走一大部分。
其次,清朝總督雖然是一省或者數省最高級別的軍政長官,問題是,清朝政府又在每個省內設有一個專門的最高軍事官員,也就是提督,他主要負責地方綠營軍隊的管理。
當時,清朝共設有12名陸路提督和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雖然在名義上,提督是受總督管轄的,問題是,提督的官階卻是從一品,這比不加銜的正二品總督要高一個級別,即便是和加銜的總督比,也是平起平坐。
更關鍵是,提督也享有單獨奏事權,遇事可直接上奏皇帝,這也就導致總督其實是很難真正有效控制提督的,兩人本質上是相互制約。在這種背景下,總督雖然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但他在地方上的軍權,實際上是要受到提督的制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清朝的中央邊防軍是不受總督控制的,甚至都不是它能夠染指的。在清朝歷史上,共設駐防將軍十四人,分別駐守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台。
這四十個將軍,統率的都是清朝最精鋭的八旗駐防軍,因此他們也被稱之為旗兵最高長官,其官階除綏遠將軍和伊犁將軍是正一品外,其他都是從一品。
從這層意義上説,清朝真正的野戰部隊,並不在總督的控制之下,而是由駐防將軍負責管理。並且,駐防將軍在職務上又平均都高總督一個級別,且在身份地位上,由於他們都是旗人貴族出身,也要比大多數總督高貴。
更關鍵是,清朝還有明文規定,凡將軍與總督同駐一省者,如會同奏事,以將軍領銜。且凡遇戰事,以將軍為首!在這種背景下,總督又哪裏有能力控制將軍呢?
用我們現在的官職來做比較的話,清朝的總督,就類似於現在的省委書記,巡撫就類似於省長,提督就類似於省公安廳廳長兼省武警總隊長;至於駐防將軍,就類似於我們現在的軍區司令員。在這種背景下,一個總督想要造反作亂,這和送死有什麼區別呢?
至於唐朝的節度使,首先它本質就是中央的邊防軍,其地位就類似於軍區司令員。
其次,當時政府考慮邊防軍都駐紮在比較偏遠的地方,如果只有軍事權而沒有行政和財政權的話,會不利於作戰。在這種背景下,唐朝政府便將當地的行政和財政權都交給了節度使,同時還讓他們負責當地的治安維護。
這樣一來,節度使就相當又是省委書記兼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兼省武警總隊長,再加上先前的軍區司令員,他完全成為一個集軍權(邊防軍、地方軍)、財權和政權為一身的封疆大吏。
更關鍵是,節度使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力,那就是人事任免權。當時的節度使,對所統將領及州郡長吏都有節制以至生殺之權,在這種背景下,他們完全可以將它所在地的大小軍政官員,都換成是自己的嫡系,這樣他們自然更容易造反作亂。
至於清朝總督呢,就算他搞定了巡撫、提督和駐防將軍,想要造反也依然很困難。因為總督、巡撫、提督和駐防將軍之下的大小官員,全部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他們會跟着一起造反作亂麼?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理解這一點,我們就應該能夠明白,為什麼清朝的總督不像唐朝節度使那樣容易犯上作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