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錯家長應該懲罰?錯!心理學家:這是孩子的人格統一,不能罰
鄰居家有一個小男孩,在8歲的時候,家裏突然來了二胎的妹妹。男孩的行為也隨之發生了變化:早晨起來開始賴牀,不想上學,作業不按時完成,老師三天兩頭就會找家長!
男孩每天回到家裏,喜歡逗妹妹哭,更是調皮搗蛋,這讓媽媽一刻也不能閒着。
在父母的眼裏,孩子犯錯了,因此男孩的父母經常懲罰他。但是,父母懲罰卻絲毫不見效果!男孩的行為好像並無改善!
這是為什麼呢?
表面上看,是家裏二胎的到來造成男孩的這些行為。實際情況是這樣嗎?
看完這篇文章,您就會明白!
孩子犯錯歸根結底是追求優越很多家長看到這個觀點,可能會感嘆:孩子犯錯怎麼可能是追求優越呢?
是的,沒錯,只不過孩子眼中的“優越”跟大人眼中的“優越”有很大的差別!
孩子眼裏的“優越”可能是獲得別人的關注,也可能是完成最自己心理的目標,或者給自己尋求一把保護傘。這些終極目標指引孩子的行為。
孩子的發展是由他如何理解事物,如何看待事物,以及由他的世界觀決定的。我們説人性本善,沒有天生的壞孩子,所有在成人眼裏看起來是不良行為的孩子,都是在努力完成自己的既定目標,都是在朝着自己設定的方向去努力,只不過他們的方向錯了,但是沒有人幫他們糾正,因為沒有人意識到這些。
孩子為什麼要追求優越感追求優越感在胚胎時期已經存在。人類憑藉此,極有可能提升自己的潛能,才會在生物本源上存在對優越感的追求,這是人格心理進一步發展的源頭所在。
追求優越感還有可能在不知不覺當中成長變化。環境會讓人們感覺到屈辱,迷茫,自卑,人類又會通過本能期待自己去努力去提高,去改變這種境遇,如果有所改變,心裏就會得到補償,所以這種作用和反作用不斷刺激人們去追求優越。
追求優越感是正常的,但是“過度”就不好了,一般來説,如果您發現孩子有以下跡象,可能就是追求過度了。
第一、孩子容易嫉妒別人
如果繼續發展可能會伺機報復,希望別人不好,他們會爭強好勝。
第二,他們會選擇有控制地位的角色
在玩遊戲的時候,比如車伕馬匹的遊戲,過度追求優越感的孩子會選擇車伕,而不會選擇做馬匹。
第三,有野心
過於追求優越感的孩子會表現出一定的野心,這些孩子只希望自己獲得成功被家長和周圍的人所認可,他們認為這種結果勝過生活中其他任何的事情,因此當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內心當中就會失衡。
追求優越感本身並沒有錯,如果孩子沿着良好的方向前進,對孩子的成長是很有好處的,但是很多孩子在追求卓越感的時候,方向不對,方法不對,而家長又不能理解,沒有給予正確的引導,因此表面上看來這類孩子是家長和老師心目當中的壞孩子。
既然我們已經知道了孩子犯錯其實是在追求“優越”,只不過方向和方法有所偏頗,因此家長的懲罰就不能起到根本作用了。如果你發現一時有效,也不過是孩子被“嚇住”了,效果是暫時的。而且,懲罰孩子會有以下影響。
第一,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成為加速度
在本文開篇的例子當中,父母的懲罰就成了加速度,這是為何呢?因為孩子追求優越感的方向就是父母的再次管關注。孩子靠着自己的“劣跡”成功贏得了父母的關注(父母的懲罰,在孩子眼裏也是關注!),孩子當然不會糾正自己的習慣。
因此在某種程度上,父母的懲罰加速了孩子的錯誤行為!這種懲罰的針對性就有錯誤,因此怎麼能幫助孩子改正錯誤,繼而成長呢?
第二、會破壞親子關係
父母懲罰孩子是破壞親子關係的“元兇”。人從本性上,是跟父母近親的,也可以説從源頭上,一切親子關係都是平和的,但是打破這種平和的就是父母本人。
父母用自己的主觀思想去看待孩子的客觀行為,當兩者矛盾的時候,父母就會極力修正,當糾正不力的時候,就會使用懲罰。在另一方面,孩子也不理解父母,不明白父母為何非要跟自己的相悖。
親子關係就在這種矛盾的一次一次爆發中,被破壞了。
第三、會讓孩子變得懦弱和自卑
懦弱和自卑是孩子的性格特徵!家長的懲罰,可能語言上的,也可能體罰!孩子羽翼尚未成熟,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父母的懲罰,會讓他們變得膽小,懦弱,害怕!
心理學家榮格説過,人的懦弱和自卑都是始於童年的經歷!
那既然孩子犯錯是追求優越感,家長懲罰孩子也有消極的影響,到底要怎麼做呢?在這之前,我們還要了解一個概念,就是“人格的統一”。
著名心理學家阿德勒在《兒童的人格形成及其培養》中,提出了“孩子人格的統一”。
人格的統一就是人的行為和思想成長背景一定是統一的,他的行為反映出他的心理活動和性格,我們不能單純的把人類的某一時期的一種行為看成是當下的反應,而是要結合他的成長曆程,他的性格特點去思考。
很多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是忽略了孩子的“人格統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懲罰孩子。
他們認為孩子當下的錯誤只是獨立的,而跟之前的成長背景,性格和心理特點都毫無關係,只是把這個錯誤從孩子整體當中剝離出來,就好像把一個音符從一篇樂曲當中剝離出來一樣。這種方法論本身就是錯誤的。
阿德勒認為孩子的任何一個錯誤都是可以以人格的統一為基礎理論去進行剖析的。孩子的錯誤,一定是要結合其成長背景,心理特點和性格來考慮。孩子犯錯後,家長的懲罰做法錯在兩點:第一,單獨的看待孩子的錯誤,第二想要孩子自己找到原因。
“説,你哪裏錯了?”這是我們常常對孩子説的一句話!
蘇格拉底説過:想要了解自己談何容易!
這種複雜的問題連成人都回答不了,我們又怎麼能夠從一個孩子身上得到真正的答案呢?
孩子在2~3歲的時候會形成自己的人生目標,並形成自己的生活目標,而且而學校和家長的目標都是通常用來約束人的,但孩子自己的目標和家長目標會形成一定的矛盾。這就是為何孩子在2-3歲的時候開始出現叛逆的原因!這個時候,如果沒有人去理解他們,去正確的引導他們,他們只能按照自己的方法解決這種矛盾,所以出就會“犯錯”。
我們已經弄懂孩子犯錯的根本原因,那就是追求卓越感,追求卓越感是一種天生和外在刺激,雙重作用下孩子希望自己更與眾不同更優秀的一種能力。任何一個孩子都是追求卓越的,孩子犯錯都是為了追求卓越感,那家長要怎麼做呢?
1、要滿足孩子的需求
這裏面的需求並不是單純指孩子的物質需求,害包括孩子的精神需求。很多家長對於滿足孩子的需求常常存在一個誤解,認為這會寵溺孩子,其實這種想法是不對的。
《猶太人的教育觀》中説過這樣一個故事,一位猶太媽媽帶着4個孩子在機場等機,這4個孩子並沒有像我們想象中的在機場到處亂跑,而是有的人拿着書,有的人拿着iPad,安安靜靜做着自己的事情。後來有位乘客問這位媽媽,孩子會為何如此聽話?媽媽説:儘量滿足孩子的任何需求,這樣他們沒有犯錯的動機,也就沒有犯錯的機會。
人的惡性是需要被激發的,被激發的原因就是需求得不到滿足,這也是有些人提倡“富養”孩子的根本原因!
2、幫助孩子克服自卑
人都有自卑,這是正常的,但是有兩種情況下,自卑會在人的性格當中體現出陰影,第一種情況就是,當人的自卑感,已經超過了自己的身心能夠容忍的程度,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人的身體器官出現了問題。在這兩種情況下,自卑就是消極的。
那如何判斷孩子的自卑已經出現陰影了?
※孩子已經出現跟其年齡不相符的生理行為,比如尿牀;
※孩子的眼神不敢直視別人,身體始終和他人保持距離;
※孩子經歷過過於苛刻的管教,或者在家庭中沒有得到應該有的關注;
家長不應該採取懲罰或者批評的方法,這些方法只會讓孩子變得更膽怯,而膽怯又會讓孩子失去信心,從而變得更自卑,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家長的正確做法是,要鼓勵,讓他們變得勇敢起來,要同情他們。孩子只有在變得獨立自主以後,他才從心底找回自信,認為自己能夠完成之前認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從而克服掉自卑的感覺。
3、幫助孩子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
只有在人與人的關係當中,孩子才能完成自己的目標和使命,才能追求優越感,而只有在跟他人和環境產生了對比之後,才會產生自卑的心理,因此幫助孩子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能夠在孩子追求卓越感的積極方向上和幫孩子克服自卑心理上起到積極的作用。
培養孩子社會情感的最佳階段就是在幼兒時期,因為這個時候人在身體上是薄弱的,沒有強大的力量去對抗外界的壓力,因此這也是我們幫助他們建立積極社會感情的最佳時期。
幼兒時期,家長多給孩子關注,多給孩子高質量的陪伴,可以大大減少他們行為出現偏頗的機會!
讓我們回到本篇開頭的那個男孩!
男孩對這種情況無從適應,因為他始終認為媽媽是他一個人的,現在突然來了一個人把媽媽從他身邊奪走了,他會用自己的方式把媽媽奪回來,這個時候也剛好趕到了他上學的年齡,那孩子上學以後呢,就不聽老師的話,他發現每次不聽老師的話,老師就會找媽媽過來,這樣媽媽就會對他更關注一些。
這是他達到自己心中目標的行為方式,他用這種方式已經成功喚醒媽媽對他的再次關注,而且屢試不爽,所以孩子成了一個不聽話的孩子。很多家長和成人不理解他這種行為背後的動機,而只是單純的認為他不聽話需要懲罰和管教。
作為父母,我們實際中,要多分析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把行為和孩子的生活環境和性格整體分析,不再盲目懲罰孩子,而且要鼓勵,給他們温情,讓他們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