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校不得收取學雜費!家長開心不已,但有三點擔憂!

日前,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要求堅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不得通過提前開學等形式或變相違規補課加收相關費用。

教育部:學校不得收取學雜費!家長開心不已,但有三點擔憂!
同時,學校收費政策有變化的,應在招生簡章發佈前向社會公示。學費和住宿費,按照學年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年(學期)預收。校內學生宿舍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校外學生公寓,均不得強制提供相關生活服務或將服務性收費與住宿費捆綁收取。學校自主經營的食堂向自願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應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教育部:學校不得收取學雜費!家長開心不已,但有三點擔憂!
此消息一出,家長們紛紛拍手叫好,為這一新規定感到很開心。家長雖然很開心,但是也有以下三點擔憂:

第一點:仔細看上面的通知,明確提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收取任何學雜費,但是整個通知都沒有提到私立學校。那麼是不是説明這一規定並不適用私立學校,私立學校該收還得收呢?

第二點:公辦學校一直以來都以學費便宜取勝私立學校,獲得諸多家長的青睞。要想入學公立學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種條件必須條條具備才能順利進入公立學校。這樣一來公立學校的優勢更加明顯,是不是也代表着入學公立學校會難上加難呢?

第三點:本來學校通過補課等加收相關費用獲得些許盈利。但是現在明確規定不得收取任何學雜費,是否會影響老師的相關福利?是否會打擊老師的工作熱情?

教育部:學校不得收取學雜費!家長開心不已,但有三點擔憂!
雖然家長們的擔憂看似也有幾分道理,但其實完全沒有必要。首先不管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在一定程度上都會受到教育部門的約束。其次公立學校的各種支出及教師的工資福利,都是財政保障範圍。所以也不用擔憂會影響老師的收入!

家長們大可以放心,這一政策完全是利於家長和學生的。家長們只需開心的期待這一政策早日全面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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