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罷官後,陷害的步伐馬不停蹄地加速進行,張俊利用鄂州都統制王貴到鎮江樞密行府參見之機,脅迫他就範。王貴在八月下旬返回鄂州,副都統制張憲又於九月一日動身,前去鎮江府。大約在秦檜黨羽林大聲的唆使下,張憲的副手、前軍副統制王俊於七天后出面,向王貴誣告張憲,説他得知岳飛罷官的消息,陰謀裹脅大軍去襄陽,以威逼朝廷將兵權交還岳飛。
儘管此狀並非是刀筆訟棍的高明手筆,全是一派拙劣的謊言,任何稍明事理的人,都不難看出其中的破綻。但受逼脅的王貴卻只能將狀詞轉交負責報發朝廷文件的林大聲,用急遞發往鎮江府。早七天出發的張憲須晝行夜宿,他到達鎮江府,恰好是自投羅網。
王俊做賊心虛,他特別在誣告狀中申明:“張太尉説岳相公處人來,教救他,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然而張俊卻不管密院不得私設公堂的國法,對張憲嚴刑拷打和逼供。最後張憲仍拒絕自誣,張俊又以“張憲供通,為收岳飛處文字後謀反”,上報宋廷。
十月十三日,岳飛終於被投入大理寺獄。主審官是御史中丞何鑄,副主審官是大理寺卿週三畏。何鑄算是秦檜心腹,曾參與彈奏岳飛,故委此重任。岳飛沉靜地辯白自己的冤屈,他特地解開衣服,露出背上“盡忠報國”四個深刺的大字。何鑄至此天良發現,他找到秦檜,力辯岳飛無辜。
秦檜在理屈詞窮之餘,便抬出了皇帝,説:“此上意也!”何鑄並不退讓,説:“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秦檜當即奏請宋高宗,改命万俟卨為御史中丞、兼主審官。萬俊卨對岳飛竭盡酷刑逼供的能事。岳飛只是在獄案上寫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並且不進飲食,唯求速死。
一代忠勇名將的冤獄,引起朝野極大的震動。文士智泱、劉允升、範澄之等紛紛上書,企圖營救岳飛。範澄之的上書尖鋭地指出,“宰輔之臣媚虜急和”,“胡虜未滅,飛之力尚能勘定”,“豈可令將帥相屠,自為逆賊報仇哉”!只求躲避迫害的韓世忠也挺身而出,責問秦檜,秦檜只是冷冰冰地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韓世忠憤慨地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趙氏宗室中德高望重的趙士像也諫勸皇帝説:“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聖,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
大理卿週三畏雖然屈服於權勢,而少卿薛仁輔和大理寺丞李若樸(李若虛弟)、何彥猷卻竭力為岳飛辯護。雖然宋太祖傳下了不殺大臣的誓約,而万俟卨煞費苦心、深文羅織到的罪狀,按秦檜之説只是“莫須有”。但正如一個獄子所説,皇帝既已將岳飛“送下棘寺,豈有復出之理”。詔獄歷時兩個半月,眼看已到歲末,万俟卨通過秦檜匆忙上報,建議“岳飛私罪斬,張憲私罪絞”,“岳雲私罪徒”,“今奉聖旨根勘,合取旨裁斷”。
宋高宗當即“有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岳飛和張憲的家屬流放嶺南和福建。直接捲入冤案的岳飛幕僚和部屬於鵬、孫革、王處仁與蔣世雄分別流放“編管”,和尚澤一“決脊杖”,刺配遠方牢城廂軍,為岳飛鳴冤的智也“決臀杖”,流放遠方“編管”。宋高宗對万俟卨上奏的最大更動,是將岳雲的徒刑改為死刑,必欲處死而後快。
三位在民族戰場上出生入死的猛士,不死於敵,而死於朝廷,卻並不意味着冤獄的終結。宋高宗和秦檜尤其憎恨岳飛的幕僚,如朱芾、李若虛、高穎、王良存、夏琪、黨尚友、張節夫等都被株連,而貶黜流放。其中如高穎“陷偽十年,固窮守節”,到岳家軍任參議官僅一年。他與李若虛飲恨死於流放地。
挺身為岳飛辯護的薛仁輔、李若樸、何彥猷、何鑄等,甚至僅對岳飛罷兵權持異議的劉洪道,還有其他一些人士,都受到不同的處分。劉允升死於大理寺,範澄之也死於流放地。王貴作為岳飛的愛將,統率着一支雄師,他雖違心地轉遞王俊的誣告,宋廷對他仍然很不放心。
王貴明白自己處境的危險,主動提出辭呈,宋廷特命張俊的心腹、庸將田師中取代王貴,任鄂州大軍都統制。田師中上任後,對原岳飛部將或排斥,或拉攏,後又將反對議和的牛皋毒死,並將一整套腐敗作風帶到了鄂州軍中。最荒謬的,是因為宋高宗和秦檜憎惡一個“嶽”字又將嶽州改名純州,其節鎮軍名岳陽軍改名華容軍。
秦檜第二次任相期間,冤獄之多,不可勝計,而誅之慘,株連之廣,則以這次“莫須有”獄為最。宋高宗在不少冤獄中一般仍遵守宋太祖誓約,不開殺戒,而唯獨對岳飛的冤獄例外。
千百年的古代專制,積累了很多荒唐可憎的惡習,例如臣民不得非議本朝列祖列宗的罪孽和過錯。岳飛被揭發説過“官家又不修德”,就算彌天大罪。當然,在氣憤已極的情況下,一句心聲奪口而出,並非沒有可能;而宋高宗的罪孽,又豈是“不修德”三字所能形容。
凡否定這次冤獄者,卻只能歸罪秦檜,而不能怪罪宋高宗。直至宋亡後,人們才開始譴責宋高宗,探究他殺岳飛的動機。明朝高啓寫詩説:“每憶上方誰請劍,空嗟高廟自藏弓。”文徵明的《滿江紅》説“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很多人認為,宋高宗殺岳飛,是因為岳飛要“迎二聖”,而“徽欽既返”,宋高宗就當不成皇帝了。
宋高宗的即位詔書説:“同傒兩宮之復。”可見“迎二聖”是他自己首先提出來的。宋高宗並不昏庸,而頗為聰明。他必須提出迎還二聖,又不肯真正實施。但是,中國歷史上唐玄宗和肅宗,明正統和景泰的事例證明,即使宋欽宗回來,也未必威脅宋高宗的寶座。
紹興八年(1138年),宋高宗大搞求和活動的口實之一,正是迎還宋欽宗。他説:“朕以梓宮及皇太后、淵聖皇帝未還,曉夜憂懼,未嘗去心,若敵人能從朕所求,其餘一切非所較也。”經過談判,金國同意“許還梓宮、母、兄、親族”。
宋高宗決定讓宋欽宗回來優養賦閒,“詔淵聖皇帝宮殿令臨安府計度修建”。一時都以為宋欽宗南歸在即,故岳飛的辭職奏説:“今講好已定,兩宮天眷不日可還,偃武休兵,可期歲月,臣之所請,無避事之謗。”後因完顏兀朮發動政變,事情才發生變卦。
綜上所述,可知“迎二聖”並不是岳飛和宋高宗發生矛盾的癥結所在。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兩人的矛盾有一個積累和發展的過程。
自紹興元年(1131年)到紹興七年(1137年),金國主戰派掌政,宋高宗乞和不成,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將帥。岳飛升遷最快,由一個地位不高的統制,後來居上,成為與韓世忠、張俊、劉光世、吳玠並列的大帥,而其才能和聲譽又在他人之上。岳飛一時成了皇帝最器重的武將,他在《乞出師札子》中説:“陛下錄臣微勞擢自布衣,曾未十年,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恩數視二府,又增重使名,宣撫諸路。臣一介賤微,寵榮超躐,有逾涯分。”他感激宋高宗,更渴望抗金功成,以為報答。應當説,在此期間,彼此尚無多大矛盾。
兩人關係的轉折是在紹興七年(1137年)春。宋高宗本已慷慨允諾岳飛指揮除韓世忠和張俊以外的各軍,大舉北伐,卻因張浚和秦檜的説服,取消成命。岳飛憤慨辭職,不經宋高宗批准,擅自去廬山,為亡母守孝。這種脱離古代臣規的舉動,引起皇帝很深的疑忌。後來岳飛聽説金國打算扶立宋欽宗兒子當傀儡,就上奏建議喪失生育能力的宋高宗設皇儲。宋高宗立即駁回,説武將不應干預朝政。
紹興八年(1138年),岳飛要求增添兵力,宋高宗的回答是“寧與減地分,不可添兵”,“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此後圍繞着戰與降,南北統一還是分裂,雙方矛盾愈益尖鋭。
對武將的猜忌和防範,向來是趙宋恪守不渝的家規。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點,就是實行重文輕武,以文制武,使武將受制於文官。只要武將功大、官高而權重,就意味着對皇權構成威脅。南宋初,不得不提高武將的權力和地位,這在宋高宗和文臣們(既有投降派,也有抗戰派)看來,是權宜之計,一直抱着且用且疑的態度。
宋高宗聽從張浚和秦檜勸告,收回岳飛統率大部兵力的成命,其奧秘即在不容許他立蓋世之功,挾震主之威。
岳飛抗金心切,要求增兵,提議建儲等等,恰好都觸犯宋高宗的深忌。甚至他留意翰墨,禮賢下士,也會使皇帝疑神疑鬼。他一再真誠表示要功成身退,準備在廬山東林寺看經唸佛,以度餘年,宋高宗是根本不信的。岳飛是武將,李綱和宗澤是文官,這種差別在具體研究宋史時,非注意不可。例如同樣提議建皇儲,文臣算是忠心,武將便成別有用心。
王夫之《宋論》説:“高宗之為計也,以解兵權而急於和;而檜之為計也,則以欲堅和議而必解諸將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降金和解除大將們的兵柄,成了他們的當務之急;而岳飛在這兩個問題上,都成了首當其衝的人物。當然,光從這兩個問題着眼,岳飛也可罷官閒廢,得到與韓世忠一樣的下場。查籥揭發的紹興十年(1140年)秋?完顏兀朮給秦檜的信件:“爾朝夕以請和,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對於他的遇害,也應有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