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教育家魏書生寫過一篇文章,叫商量,商量,再商量。遇事商量對於孩子來説的確是十分必要的。卡耐基也曾説過:“對待殺人犯,還該講三分道理哩。”然而,大多數家長卻做不到這一點,他們總是忽略了孩子是家庭的重要一員。尤其是在作出一些決定時,家長往往將孩子排斥在外。當然,有些純粹大人間的事情的確沒必要讓孩子知道,然而對於涉及孩子的某項決定時,就應該讓孩子參與進來。
不要以為孩子小,什麼也不懂。更不要以為孩子是你的,你就可以隨便替她作出決定。家長自作決定可能暫時不會出現什麼情況,但久而久之就會發現,這對於塑造女孩有主見的個性十分不利。慢慢長大的女兒會變得任何決定都不敢自己做,甚至有些孩子會養成隨大流、跟風的習慣。因此要讓自己的女兒更有主見,最好的方法就是給予她足夠的尊重,真正作決定的權利還給女兒。
例如,父母經常對女兒説,“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這本身就是一種權力下放,是女兒自主決策的機會。這樣,女孩會變得越來越獨立。此外,家長也不能總是強化女兒的你是一個沒主見的女孩觀念,這隻會起到相反的作用。正如教育家所説,不同的性格會導致不同的生活,孩子們的性格大多是父母根據自己對“強化”的看法塑造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父母應該尊重女兒的思想,努力把她培養成一個“主見”的人。那麼,父母應該如何讓孩子獨立呢? 方法一:不要剝奪女兒的參與權,有些事情要徵求她的意見 很多時候,女孩做事缺乏主見,與家長缺乏和女兒溝通、做事武斷、不注意尊重她們的要求有關。女孩一旦失去了自己的判斷力,就會變得無所適從,所以依賴性越來越強,變得優柔寡斷、遇事無主見。因此,家長應該給女孩充分表達自己願望的機會,給她獨立思考的機會,在作出一些決定時,讓她也參與其中。 方法二:給予女兒絕對的信任,相信她自己能夠做好 很多時候,父母總是害怕女孩自己無法完成某件事,或者無法處理好一些棘手的問題。平心而論,父母可能是出於對女兒的愛護,然而從另一角度看,卻是對女兒極大的不信任。一方面不相信她能夠做好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不信任她作為個體的獨立性。殊不知,採用訓斥、強制的辦法,給女孩的是壓力;而絕對的信任,給她的則是動力,其結果大相徑庭。因此,父母在説話、做事時,一定要表現出對女兒足夠的信任,唯有如此,才能激發她積極解決問題的鬥志和信心。 方法三:培養女孩獨立思考的習慣 當女兒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時,父母應引導她多獨立思考問題,主動解決問題。同時應讓女孩知道,只要是經過充分的證實後確信自己的做法或觀點是正確的,就應敢於堅持,而不要被周圍人的思想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