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三大專項實施辦法公佈

記者5月21日從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高招中面向我省農村貧困地區實施的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工作實施辦法已經公佈。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是國家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而設立。具體招生計劃將於7月中旬統一在安徽招生考試網(www.ahzsks.cn)上公佈。報考三大專項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志願填報與提前批次志願同批,志願設置及填報時間另文公佈。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有我省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連續3年以上户籍,及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也須具有當地户籍。且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方可報考。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須在我省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5月25日前,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報名時段,登錄陽光高考平台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6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申請考生其他條件審核並進行公示。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方能錄取。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具有我省農村户籍,且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線下20分以內。(記者 陳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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