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除校外培訓“虛火”,“圍追堵截”治標不治本|新京報專欄

祛除校外培訓“虛火”,“圍追堵截”治標不治本|新京報專欄

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文|關成華

近期,校外培訓成為全社會共同關注的熱點話題。5月10日,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對兩家校外培訓機構分別處以250萬元頂格處罰一事,就引發了熱議。

監管部門開展新一輪校外培訓行業治理,頗有“不達目的不收兵”的姿態。那麼,“治理”校外培訓的應有之義是什麼?治理等同於“整治”或“管制”嗎?

一般認為,治理有新舊之分。舊治理是指“政府的統治行為”,而新治理是指“政府與社會之間的夥伴關係”。

“校外培訓治理”也應該理解為:與校外培訓相關的行為主體,如政府監管部門、校外培訓機構、學校、家長和學生等,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進行合作互動,在持續協調、引導各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不斷改進目標和手段,共同參與校外培訓事務決策的持續過程。

那麼,從治理的普遍意義出發,校外培訓治理的關鍵特徵至少應該包括:多元主體參與、平等協商合作和維護共同利益。

超越管制,走向共治

事實上,如今的一些校外培訓治理措施,諸如“嚴禁中小學招生入學與任何形式的社會競賽掛鈎”“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鈎的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等,大都可以歸類於政府幹預行為。

應當看到,明確責任、從嚴問責是校外培訓治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治理的本質是多元共治和民主參與,偏離了這個本質,制度和規則就容易成為簡單的管控工具。

因為,管制措施規定得了培訓時間,卻無法約束學生放學後的行為;管制措施禁止得了超前培訓,卻難以緩解文化心理誘因帶給家長和學生的本源性焦慮。

而只靠政府幹預來解決市場失靈問題,短期確實能產生某些效果,但也易造成各類主體疲於應付的問題,進而造成效率低下,抑制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的積極性。一輪“圍追堵截”之後,可能還是“治標不治本”。

就此去看,校外培訓治理的手段不單是政府幹預或市場調節亦或是二者的簡單結合。公眾所呼籲的,其實是一個新的調節機制——治理機制,即多元主體對於校外培訓的民主參與。

廣納民聲,尋求共識

在政府層面推進校外培訓治理,就意味着政府要充分理解和考慮校外培訓機構、學校、家長和學生的根本需求,與各方結成相互合作的信任關係,探索多元參與、平等協商和共同決策的治理機制。

一個常識是,校外培訓治理需要廣納民聲、尋求共識。既不能以犧牲一部分人利益的方式換取另一部分人利益,也不能以一類目標去否定另一類目標。

這就要求要廣泛聽取“民聲”。事實上,社會各方既希望校外培訓發揮創造經濟社會效益、提升考試分數、解放家長時間和促進教育創新的能力;又懼怕其產生衝擊主流教育體系、忽視教育規律、加重家庭負擔和製造市場亂象的風險。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尋求“共識”的重要性就凸顯了出來:教育焦慮並不可怕,中國校外培訓的存在有其自身文化和心理誘因;無論校內還是校外教育,都要符合教育的本質規律和初衷。

深層次去看,校外培訓“增負”其實只是表象。有需求才有供給,校外培訓是由於補習而成長起來的行業,有了補習,才有一批市場化的機構去承接它,其有存在的合理性,也契合市場規律。

目前的政策主要集中於對校外培訓行業的管制,這至少是不全面、也不可持續的。我們更需要治理的是問題,而不是行業。各方主體應該尋求“共識”,推動校外培訓治理走“內外兼修、標本兼治”之路。

內外兼修,標本兼治

曾有媒體曾發文評論:校外問題須從校內找答案,培訓需求是實際存在的,堵是堵不住的。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治理校外培訓的種種亂象,另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學校教育的質量,加快改變校際不均衡和評價標準單一等現狀,堵後門的同時開前門。

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此前在北京調研時也強調,治理校外培訓問題,要打出組合拳:政府定製度,學校練內功,家長轉行為。這實際上就體現了“共治”的內涵和特徵。如果説政府是在“修外和治標”,學校和家長則更多是在“修內和治本”。

就此去看,在監管層面,監管部門不能因學生負擔重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等問題就採取“一刀切”政策,而是要與多元主體協商共治。

校外培訓之所以“高燒不退”,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正規學校教育無法滿足現有需求。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將孩子送進輔導班已成為多數家長的選擇。

從這個層面去看,相較於整治校外培訓機構而言,學校更應修煉好自己的“內功”,主動找差距,推動教育教學質量和教師素養持續提升。當然,也該帶頭拋棄“唯分數論”和“升學論”的應試觀,開展公平和關注個體發展的教育,重視學生綜合素質和個人能力的提升,營造多元、健康和理性的招生與人才培養環境。

於家長而言,則需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訓。很多家長讓孩子參加補習並非出於孩子學習發展的真實需要,更多是在“羣體壓力”影響下產生了對補習的需求。

這就要求家長要避免盲目跟風,不應讓自己和孩子陷入“教育攀比”漩渦;要選擇符合孩子天性、有助於培育孩子綜合素養和獨立思考能力的課程,幫助孩子實現個性化成長。

此外,也要重視家庭教育,引導孩子理解人生意義和價值命題,開發和培養孩子的廣泛興趣,給予孩子有效的家庭陪伴,與孩子保持溝通、共同成長,在潛移默化中塑造孩子的品格和操行。

總而言之,校外培訓治理表現為政府、培訓機構、學校、家長和學生等多元主體參與的民主共治,體現了“治理”的真正內涵。值得期待的是,對校外培訓領域的治理實踐,或許能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出一些新的探索和嘗試。

教育評價事關教育發展方向,有什麼樣的評價指揮棒,就有什麼樣的辦學導向。現階段,校外培訓仍是中國家庭的“剛需”,以考試分數作為指揮棒的評價體系以及優質教育資源的稀缺性短期難以改變。

未來,探索多元化的教育評價體系乃至社會評價體系,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的頑瘴痼疾,將“立德樹人”的理念根植於每一代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心中,才是我們應努力追求的教育目標。

□關成華(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編輯:馬小龍 實習生:唐傑婧 校對:李立軍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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