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中小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不能有絲毫的懈怠。為堅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教育系統的發生和擴散,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非必要、無嚴格防控措施的人員聚集,切實維護和保障教育系統廣大教師和中小學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和教育系統的實際,從即日起,瀋陽市教育局對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行為進行集中治理,參與或組織“拉班補課”的,一經查實,予以開除。
違規行為
1.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3.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工作要求
各區、縣(市)教育局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確保舉報電話暢通,接到舉報線索後,必須立即赴現場查實,查實後立即研究處理違規人員,清退違規收費,並將結果上報市教育局。
處理依據
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對中小學校、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及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進行處理。
處理辦法
——視情節輕重,對公辦學校在編教師,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嚴重違背教育教學規律、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敗壞社會風氣,組織或參與拉班補課的,予以開除;
——累計兩次以上違規的,予以開除;
——接受培訓機構聘用,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
——違規教師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公辦學校的僱員制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參照公辦學校在編教師處理。
——對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的培訓機構,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責任追究
對違規補課教師所在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追究責任。
——出現教師違規補課一人次的學校,採取約談方式追究責任;
——兩人次的,誡勉談話;
——三人次的,通報批評。
——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市、區縣(市)教育局公開舉報電話
瀋陽市教育局:22857796
和平區教育局:31317710
瀋河區教育局:24810963
鐵西區教育局:25128237
皇姑區教育局:86266710
大東區教育局:88502214
渾南區教育局:24821703
于洪區教育局:25346232
沈北新區教育局:89864824
蘇家屯區教育局:89129897
遼中區教育局:87882249
新民市教育局:87852501
法庫縣教育局:87105527
康平縣教育局:87337170
來源:遼寧日報《北國》新聞客户端
記者: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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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