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
遼寧省教育廳出台了
《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管理“十要求”》,
規定教師必須親自批改作業,
嚴禁家長、學生代勞。
“十要求”具體內容為
▼
1.學校必須“零起點”教學,嚴禁敷衍教學超綱超進度教學。嚴格依據國家課程標準,按照教學計劃開展教學活動,對於新的知識內容一律“零起點”教學,保證課堂教學完整性。對於非“零起點”教學的學校和校長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嚴禁強制或暗示學生訂閲教輔材料等行為。
2.學校必須合理確定考試難度,嚴禁公佈學生考試排名。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不出偏、怪考題,考試難度適當。嚴禁公佈考生個人或集體的考試成績、名次等信息,校內不得開展各班級學生考試成績排名。
3.學校必須控制作業總量,嚴禁挪用擠佔自習課時間。學校制定作業實施方案,教務部門、年級組長、班主任分別協調統籌學校、年級、班級各學科教師科學合理佈置作業,把握作業內容、形式和總量。學校要明確規定合理充足的學生自習課時間,嚴禁無故挪用、擠佔。
4.教師必須精準佈置作業,嚴禁佈置懲罰性、重複性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45分鐘,初中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60分鐘。嚴禁教師在微信羣、QQ羣等佈置家庭作業。
5.教師必須親自批改作業,嚴禁家長、學生代勞。對於不按時親自批改作業的教師,一律取消職務晉級、評先評優資格,學校校長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6.學生要主動獨立完成作業。學生要充分利用校內外學習時間,加強自我管理,主動獨立完成作業,不敷衍、不抄襲。
7.學生要做到每天堅持校外體育活動。學生要加強體育鍛煉,校外體育活動要納入家庭作業任務。嚴格控制好居家上網時間,自覺保護視力,最大限度減少使用電子產品時間。
8.家長要做好學生家庭作業的督促落實。家長要積極營建良好的學習環境,不額外給學生增加家庭作業負擔。做好學生校外體育活動安全保護教育工作,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時將學生家庭作業完成情況反饋給教師。
9.家長要做好學生睡眠保障。家長要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個小時,初中生不少於9小時。家長要控制學生電子產品使用時長,防止學生沉迷網絡。
10.各地要切實減輕教師負擔,嚴格控制各類社會事務“進校園”。不得安排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場所開展專項工作,不得要求教師重複填報同類表格數據等,保障教師批改作業時間。
讓家長參與孩子教育本是件好事,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也是最熟悉孩子的人,
家長適度監督孩子學習,
一定程度上有利於
培養孩子好的學習習慣,
但是如果家長承擔了過多的
批改作業的任務,
反而容易適得其反。
批改作業不是家長的事
對低齡孩子來説,學習剛起步階段,確實需要家長“陪跑”一段時間,為的是熟悉學習方式、養成良好習慣,家長關注孩子的作業、適當進行監督,這是家長關心孩子成長、支持學校教育的負責任表現。
有業內人士認為,家庭教育主要在孩子的修養、品格,道德以及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等方面,而不是具體教孩子怎麼做作業,更多的家長做不好老師該做的工作的,結果反而壞事——家長着急,難免打罵,孩子更加學不進。
實踐中我們也會發現,家長過多監督孩子作業,不利於培養孩子獨立學習的習慣,家長的過分干預會讓孩子產生依賴性,自主學習能力差。
全國多地叫停“家長批改作業”
有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已有遼寧、浙江、海南、河北等多地教育部門出台相關文件“叫停”家長批改學生作業,有的地方明確定期開展作業督查,甚至將作業管理納入績效考核。
浙江、河北
將作業管理納入學校績效考核
2019年年底,由浙江省教育廳、省委網信辦、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4個部門聯合出台《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及,不得在家長羣裏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打卡提交文化學科作業,不得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加強對學校作業管理的日常檢查,將作業管理情況納入學校績效考核範圍。
河北省教育廳2019年12月12日在其官網公佈河北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於印發《河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提及“科學合理佈置作業”,教師不得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複性、懲罰性的家庭作業,提倡佈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不得給家長佈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堅持做到教師留的作業親自及時批改。
山東濰坊高新區、安徽合肥
一旦越線,老師要處罰、校長也要承擔責任
據“濰坊高新區發佈”,山東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教育局近日出台《濰坊高新區學生作業規範“十要十不”》,其中明確規定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直接計入對學校的綜合督導評價,情節嚴重的,對相關學校和教師一票否優。
據“合肥市教育局發佈”公眾號,合肥市教育局近日製定《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提出不得要求家長改作業、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等。一旦觸犯相關規定,除了老師要受處罰、學校會被取消評先評優,校長也要承擔責任。
來源 | 合肥市教育局發佈
家長不越位 學校不缺位
才能建立良性的“家校關係”
在孩子的學習上,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究竟該如何分工?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建議,家校共育必須清晰地界定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職責,教師是教師,家長是家長。只有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各司其職,才能給孩子成長營造健康的環境。
01
引導家長關注家庭教育的價值
學校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從現代教育理念出發,強調家長要發揮作用,突出“家校合作”“家校共育”,一點錯也沒有。
鼓勵家長關注過程,並非要求他們一頭扎進具體知識的指導中,而是發揮家庭的時間與空間優勢,一對一地關注孩子做作業的態度與效率,如是否完整地完成作業、寫字是不是認真、是否容易被幹擾、是否效率不高、是否浪費時間等。
02
“教書”的責任更多在學校和老師
“教書”責任更多在校方,“育人”責任由學校和家長共擔。此外,由課本和大綱中衍生出來的作業和手工製作等職責,還是由學校承擔輔導責任更科學、更有效。
而對於在家庭中完成的作業,家長要起到督促的職責。但這裏必須明確,督促的是孩子寫作業的行為,而非批改作業。
不越位、不缺位,
邊界明晰、配合有力,
這才是良好“家校合作”應有的樣子!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