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中小學校剛剛開學,適齡學童紛紛走入校園,開始新階段的學習生活。然而,在山東省菏澤市經濟開發區,卻有一批達到入學年齡的孩子,無法順利升入本學區的小學。據報道,今年8月,菏澤市第一實驗小學以“房產套內面積不足60平方米”為由,拒絕了多個當地家庭的入學申請。對此,家長們認為這是學校“嫌貧愛富”的表現,對孩子很不公平。
面對媒體採訪,菏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該校自主招生,招生條件由學校確定。該校一名負責招生工作的工作人員卻表示:以房產面積設置入學門檻,是“上級部門要求的”。兩種互相矛盾的説法,充滿了“甩鍋”的氣息。總而言之,這種規定侵害了本地小户型業主子女的受教育權,理當得到制止和糾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明確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其中“平等”二字並非泛泛而談,而是十分具體、實際的要求。
義務教育階段的公立小學,公然把房產套內面與入學資格掛鈎,相當於以家庭財產狀況為適齡兒童“排序”,直接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此外,《山東省教育廳關於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也都對“就近入學”作出了明確規定,對學區內家庭的房產面積沒有提出任何要求。結合以上信息,不難看出:涉事學校採取的招生方式於法無據,有損公眾對教育公平的信心。
耐人尋味的是,山東菏澤這所小學的做法並非孤例,此前,還有部分地方的個別學校也提出將住房面積與學位資格掛鈎的政策,户型越小的房子,獲得配套入學資格需要的持有年限就越高。這些做法雖然沒有像菏澤第一實驗小學這樣“一刀切”,但本質上都構成了對小户型業主的“面積歧視”。對此,多個曾有類似舉措的地方,都在輿論批評下廢止了相關政策。
不論初衷如何,這種在招生環節“看房下菜碟”的做法,都是教育資源分配不合理的表現。對此,學校萬萬不能搞錯了問題的重點。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