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初中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國家發改委通知要求:各地今年底前明確收費標準、浮動幅度及實施時間

●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並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

●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限。

●培訓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得明顯高於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教育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參照執行。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 (記者 謝希瑤 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6日發佈通知,明確要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通知指出,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於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政府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並按程序納入地方定價目錄。

通知明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審批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限。培訓機構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通知要求,各地要堅持學科類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以平均培訓成本為基礎,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要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分類制定標準課程時長的基準收費標準。班型主要可分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分類標準。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實際時長不一樣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相關規定,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成本調查,嚴格核減不合理成本。培訓成本包括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以及其他費用。其中,培訓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應正常合理,不得明顯高於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教育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通知還從強化收費信息公開、加強收費行為監管、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

根據通知,各地要於2021年底前出台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明確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以及具體實施時間,並做好政策銜接,加強預期引導和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確保政策平穩落地。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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