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時評
◎龍躍梅
近日,教育部校外培訓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將促進競賽活動更加規範有序開展,徹底斬斷競賽與培訓機構的利益鏈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2018年9月,教育部制定印發了《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對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作出規範要求。雖然有了積極進展,但是現實中還存在着藉機開展培訓、收費或變相收費、評獎過程不夠規範、清單外競賽違法違規舉辦等問題。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呢?
一方面,一些家長把競賽活動當成孩子“不輸在起跑線”的重要指標之一,認為這是孩子走向成功的“捷徑”。為了讓孩子能夠在這方面“出奇制勝”,既不考慮孩子的興趣愛好,也不考慮孩子的所思所想,趕鴨子上架,將孩子送入培訓機構去培訓。
另一方面,一些培訓機構為了自身的利益,也推波助瀾,樂見其成。它們藉着學科競賽的“東風”,在社會上,在家長中,挖空心思“兜售”錯誤的觀念,千方百計點燃家長的焦慮之情,讓家長在“為了孩子好”的心境中,把孩子送到培訓機構。
在部分家長、培訓機構的相互作用下,導致有些競賽活動變了質、變了味兒。
競賽活動的目的是,通過活動實踐,培養、鍛鍊學生的邏輯思維和創造性思維,增強學生的動手能力和自學能力,為未來的成長打下良好的基礎。但是變了味兒的競賽活動,讓一些對競賽活動毫無興趣的學生,被裹挾其中,不但沒有得到鍛鍊,提高自身能力,而且在高強度的培訓之下,還會對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要改變這樣的現象,必須斬斷利益鏈條,理性看待競賽活動,讓競賽活動迴歸初心。教育部門等要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堅持以減輕學生和家長過重負擔為原則,調整優化競賽評審流程、細化競賽組織要求、加大違規查處力度,更加註重競賽的育人導向,促進競賽活動更加規範有序開展,真正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家長經濟和精力負擔。同時,家長要更為理性看待競賽活動,將選擇權交給孩子,讓孩子全面發展、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