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機構監管預付費,這事靠譜嗎
課時上了一半,培訓機構“蹤跡”難尋了;花2萬元報早教班,機構破產只賠千元……針對培訓機構“暴雷”“跑路”現象,有地方探索新的破解之策——
第三方機構監管預付費,這事靠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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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力度大”是家長們選擇支付大額預付費的原因之一,然而教育培訓機構倒閉後,預付費的家長只會吃更大的虧。律師認為,因法律事實相對簡單,家長若起訴,培訓公司大多會敗訴,但因為公司破產,消費者追回錢款較困難,這是現實困境。面對這一困境,有地方引入第三方機構加強預付款資金監管,或許成為破解之策。
近日,北京的王女士為孩子在某培訓機構購買了樂器培訓課程,該機構提供部分課時培訓後,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提供課程培訓。王女士將培訓機構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課程銷售協議》並退還剩餘課時費2萬元。此案經北京市海淀法院審理,判決支持了王女士的全部訴求。
對於吃了培訓機構預付費方式“暗虧”的家長們來説,這無疑給他們的追賠道路帶來了一絲希望。
追回剩餘課時費難度大
近兩年,有多家教育機構破產倒閉,涉及多個領域,從留學機構到校外輔導機構再到早教機構,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很多家長原本是看重連鎖品牌的知名度買個口碑,結果猝不及防買了個“傷心”。
趙先生在一家全國連鎖的知名教育機構給孩子報了線下一對一的課時輔導,“當時選擇這個機構是因為它是全國連鎖,知名度還行。”趙先生説。
趙先生交了1.8萬元學費,結果課時費用了不到8000元,培訓機構就“蹤跡”難尋,這讓他很苦惱。“去年12月初的時候就聯繫不到相關的負責人了,銷售給了一個家長維權羣,但羣已經加滿了,我也沒進去。”趙先生説。
趙先生的情況並不是個例。有的機構雖然沒有破產“消失”,但也無法做到給消費者全額退還剩餘課時費。
萬先生去年給兒子報了個早教班,課程時間是一年,費用近兩萬元,因為疫情原因,店鋪一直無法開業,去年七八月份,店家實在扛不住資金壓力宣佈破產。“店家答應賠償,但沒辦法全額退還剩餘課時費,就按比例給我們算了個數,大概退還給我1000多元,”萬先生説,“損失了一半的課時費。”
記者通過律師瞭解到,近年這類教育培訓機構跑路,家長要求索賠的案件處於頻髮狀態。
“消費者和培訓機構簽訂合同後,機構應該充分履行。如果培訓機構沒有履行,這種情況是構成違約的。家長可以提起兩個訴求:一是要求培訓機構繼續履行合同,將該補的課補完;二是解除合同,對於合同已經履行的部分,不再追究,沒有履行的,不再繼續履行,要求培訓機構退錢。”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石小峯律師説。
“這類案件法律事實相對簡單,基本培訓機構都會敗訴,但因為是正常經營的公司破產,消費者追回錢款較困難,這也是目前遇到的現實困境。”石小峯提到。
重拳之下,預付費仍存隱患
預付費方式風險大是共識,為什麼大部分家長還是選擇提前繳納動輒幾萬元的課時費呢?“優惠力度大”是家長們選擇支付大額預付費的初衷之一。“我給孩子報課的這家培訓機構是充值越多返得越多,返的錢可以用在任何一科上。”王先生説。
事實上,多家教育培訓機構倒閉背後,暴露的是預付費方式的弊端。對於企業來説,預付款本質是企業負債,卻容易被看作企業資金。培訓機構若出現招生人數減少、家長要求退費等現金流降低的情況,資金鍊斷裂、破產倒閉則很可能成為企業逃不出的“魔咒”。
對於消費者來説,報課時享受了優惠,然而一旦出現培訓機構倒閉的情況,消費者往往需要承受無法獲得應得數額賠償的風險。
實際上,國務院辦公廳早在2018年出台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就提到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2020年4月,教育部也發佈提醒,再次重申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2020年10月,教育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對校外培訓機構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重拳之下,為何教育機構提前收取長時期培訓費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重在事中監管,政府在日常管理中,如果發現培訓機構超期收費的現象,要及時予以處罰。”石小峯説。
另外,有專家表示,從長遠來看,需要儘快形成地方條例和實施細則,地方立法也應及時跟進,從法律層面做出更嚴格的規定。
加強資金監管成破題之策
據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教育培訓機構消費投訴公示(11.21-12.20) 顯示,有多家教育培訓機構屢次上榜,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品牌”,但有些機構的投訴解決率並不樂觀。
對此,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報名前,消費者要實地查看培訓機構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教育部門或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許可證等相關辦學資質,教學老師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培訓場所是否安全,培訓內容、課程安排是否合理,可以進行課前試聽。
消費者如遇到培訓班跑路現象,在雙方協商無法解決時,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消費者如果要走訴訟程序,需要留存好證據,主要有四樣:合同、付款記錄、上課記錄、培訓機構跑路的通知。”石小峯説。
記者瞭解到,很多家長在追賠過程中發現,培訓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發生了變更。“法定代表人是教育機構的代表,法定代表人的變更並不影響這個教育機構對家長承擔責任。”石小峯表示。
2020年10月,廣東省深圳市消委會舉辦“好人舉手 共建消費中國式信任”活動,支持企業作出“合同期內無理由退費”“預付款接受銀行監管”等承諾。消費者於課誠寶平台購買課程時,申請預付款監管服務,消費者支付的預付款即進入銀行監管賬户。當消費者確認上課後,費用才會轉到企業賬户,實現“一課一消”。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推出“預付式消費信用監管和服務平台”,首批51家校外培訓機構被納入預付費監管平台,接受實時監管。培訓機構納入預付費監管平台後,學生家長交的每一筆課時費都能在平台中查到,培訓機構如果出現資金異動,也有相應的預警機制。
“現金流變少,這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業融資成本加大,最終消費者需要承擔這一部分風險,但是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預付費資金監管可以讓理賠變得簡單。從長遠來看,對消費者來説是件好事。”石小峯説。
有專家表示,教育機構可以交付保證金到相關部門,或是購買商業保險,如果一旦出現資金鍊斷裂現象,可以使用事先交付的保證金或是通過保險公司對消費者進行賠付。(記者 武文欣)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