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本月多所高校發佈研究生退學處理公告

多所高校發佈研究生退學處理公告

近日,國內多所高校對未按期完成學業的學生進行了退學處理,具體公告內容如下所示: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十條、第五十六條、《上海師範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第三十二條以及《上海師範大學超期研究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經校、院兩級審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對125名超過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不能畢業的研究生(名單附後)作予以退學處理。

請以下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後立即與所在學院聯繫,領取書面退學決定書;對於不主動領取退學決定書的同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自退學決定送達起兩週內,研究生需來校辦理離校手續,逾期將自動註銷其在校各種關係。

上海師範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4日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十條和《寧夏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寧大校發〔2018〕254號)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經2020年6月17日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同意自願申請退學的17名研究生按退學處理,辦理退學手續,公告如下:

收到此公告的同學可以與所在培養單位聯繫,領取書面的退學決定書。

寧夏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4日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十條以及《四川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川大研[2017]66號)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學校授權由分管副校長主持的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對因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的22名研究生作退學處理。

因以下同學無法聯繫,特予公告送達其退學決定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10日即視為送達。請以下同學收到本公告後立即與學院聯繫,領取書面退學決定書,於2周內辦理離校手續。

如對學校退學處理決定有異議,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10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經濟學院

2020年6月23日

根據《延邊大學本專科生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鄭**等26名學生作退學處理,學生名單及退學依據條款詳見附件。

通過公告形式對退學處理決定進行送達,公告60日(2020年8月14日17:00)。

如有異議請在2020年8月14日17:00前,將書面申述和申辯材料掃描件提交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申訴,逾期視為放棄申訴。

聯繫人:張老師

聯繫電話:0433-2436392

教務處

2020年6月16日

根據2017年5月15日第7次校長辦公會議決及《華東師範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2017年修訂)》(華師研【2017】34號)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第五款和第四十七條之規定,擬對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未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的1博士留學生及4名教育碩士留學生作退學處理。

現將擬退學名單公告如下:

公告時間: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2日。

研究生本人如對處理決定有異議,請在公告期內向國際漢語文化學院教務辦公室提請複核,超過公告期的,國際漢語文化學院不再受理。學校對於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研究生將作自動退學處理。

聯繫電話:62233100。

特此公告。

華東師範大學國際漢語文化學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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