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統治階層能夠充分吸取前朝歷代的滅國教訓,制定了一系列能夠有效穩固統治根基、實現皇權集中的國家制度。“九品十八級”的官制體系,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制度之一。
清朝官員形象
所謂“九品十八級”,即“一品到九品,品級分正從”的官制體系,正一品乃系官員等級的最高級別。根據《清史稿·職官志》的記載來看,清朝時期的正一品官職幾乎全部集中於中央官職,除了領侍衞內大臣、掌鑾儀衞事大臣和三公外,殿閣大學士乃系清朝最具代表性的正一品官職。
清朝時期不設宰相,但以殿閣銜大學士為百官之首,輔助皇帝處理軍國大政。清朝入關之初,設“四殿二閣”大學士,而滿漢之間卻有着“滿員一品,漢員二品”的鮮明區別,直到順治十四年明確了“滿漢同級,皆為正一品”的規定。
清朝雖然有着嚴重的“揚滿抑漢”思想,但漢臣能夠官居一品、位列殿閣的也不在少數。但品級相同,也有官職的高低分別;位列殿閣,也有排名的具體區別。
那麼,在如此官制體系中,清朝的漢臣最高能做到什麼官職呢?
?殿閣大學士的排名
自清朝入關以後,內閣的具體權力雖然被逐步削弱,但其一直是清朝名義上的最高權力中樞。內閣,以大學士充任,清初時期的大學士施行“四殿二閣”制,根據權勢大小和地位高低,從高到低的排名為:保和殿、中和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品級為正一品的殿閣大學士,基本相當於兼領常委職銜的國務院總理,行政級別為國家級正職。
乾隆十三年,乾隆皇帝對“殿閣制度”予以改革,將中和殿省去,添設體仁閣,遂成“三殿三閣”大學士制度,並一直沿用至清末。“三殿三閣”制度根據權勢大小和地位高低,從高到低的排名為: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體仁閣、東閣。
隨着康熙朝南書房,尤其是雍正朝軍機處的創設,內閣大學士的具體權力雖然逐步削弱,甚至逐漸演變成一個名譽官職,但其仍然是官職等級的最高代表。也就是説,在最後一位保和殿大學士——富察·傅恆之前,保和殿大學士都是清朝官員所能達到的最高官職。
殿閣大學士的兼領官銜
順治元年,攝政王多爾袞發佈詔令,遍求前明遺留漢臣,並給予“原官、原品任命”的重用態度,於是諸如李霨、魏裔介、杜立德、梁清標這等明末名臣,便紛紛進入內閣,便迅速達到了內閣大學士的頂點——保和殿大學士。甚至還不乏保和殿大學士兼領六部尚書的特例,清初名相衞周祚就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兼領刑部尚書,達到了正一品加一級的超高官職。
但清初時期的漢臣較之滿臣,不管在朝廷地位還是具體權勢上,都遠遠不如,直到康熙朝中後期甚至雍正朝,這種情況才得以改善。也就是説,漢臣真正意義上的高官職大抵出現於這一時期。
順治元年,多爾袞發給前明軍民的諭旨
雍正七年,因朝廷西北用兵,雍正皇帝創設軍機處,從此清朝便又多了一個“軍機大臣”的官職,漢臣的最高官職也多了一個“領班軍機大臣”。也就是説,清朝漢臣的最高官職必須具備保和殿大學士、領班軍機大臣這兩個職務,也就是我們常説的內閣首輔、軍機處領袖的整合體。
同時,鑑於大學士的兼領官銜情況,同時擔任內閣和軍機處一把手的漢臣,再兼領一個或多個尚書官職,才是真正以上的無以復加、位極人臣。符合這些條件的漢臣,在清朝時期有且僅有一位,他就是被雍正皇帝評價為“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大臣中第一宣力者”的張廷玉。
張廷玉劇照
張廷玉,身歷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於清廷權力中樞任職長達半個世紀,更是清朝唯一一位配享太廟的漢臣。雍正六年,張廷玉被授予保和殿大學士兼領吏部尚書;雍正七年,軍機處成立,張廷玉不久又典掌軍機,另兼户部尚書;雍正十三年,張廷玉又得雍正皇帝臨終顧命,又擁有了總理事務王大臣職務。
也就是説,張廷玉的最高官職為保和殿大學士兼領吏部尚書、户部尚書、領班軍機大臣(或者,乾隆朝早期的總理事務王大臣),基本相當於國務院總理兼中央組織部長、財政部部長兼國土資源部部長、商務部部長、税務總局局長、工商總局局長、海關總署署長、審計署署長、發改委主任併兼領常委職銜,行政級別自然為國家級正職,但權力大到沒邊、地位無人能及。
後記
正如雍正皇帝對張廷玉的評價,“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宣力獨多,詳達朕意”;“訓示臣民,其功甚鉅”,一代能臣張廷玉能將官職做到如此高度,屬不易,也屬必然。但或許也只有雍正皇帝這等勵精圖治、知人善任的有為君主,才會對一個漢臣如此倚重、如此信任,讓其成為了清朝歷史上諸多“唯一”的漢臣。但面對乾隆皇帝,張廷玉卻又成為前朝勳臣的負面典型,差點落得晚節不保的悲涼下場。
?參考文獻:《清史稿·列傳七十五》、《清史稿·職官志》、《清實錄·世宗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