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永樂年間,順天府有一個叫倪守謙的人,此人曾任順天府太守多年,家累千金,良田美宅,吃喝不愁。倪老太守的原配夫人陳氏早年亡故,生有一子叫倪善繼,早已成家。自從原配夫人亡故後,為了不讓唯一的寶貝兒子遭繼母的虐待,倪守謙一直沒有再娶。
那女子道:“只需十兩。”倪守謙隨手從口袋裏掏出一張銀票,説:“姑娘,這張銀票可換一百兩,拿去葬父後再嫁個好人家吧。”可那女子收了銀票後,死活央求要給倪守謙為奴三年,沒辦法,倪太守只好收留了她。
這女子名叫梅花,心地善良,對救命恩人倪守謙照顧得無微不至。一年後,在親友們的多次勸説下,倪老太守娶了梅花為妻,可卻遭到兒子倪善繼和兒媳的強烈反對。為啥反對?倪老太守心裏清楚,善繼兩口子害怕後孃再給他們生個弟妹分割他們的財產。果不其然,三年後,倪老太守又得一子,取名叫倪善述。這一下捅了馬蜂窩,善繼兩口子越發不高興,在家摔碗筷砸用具,罵罵咧咧不斷。
不幾日,倪老太守自知病重將不久於人世。這天,他叫來所有的親朋好友,當着他們的面説:“我已經不行了,現將家中的財產進行安排。”邊説邊叫善繼拿來了賬簿,當着眾人的面他立了一張字據:家中所有的良田、良宅歸長子善繼所有,梅花母子只得五十八畝劣次農田,小破屋一間,請眾人作證。
梅花一聽,當時就大哭起來:“你,你……這樣對待我們母子,叫我和善述咋活?”眾親朋好友也竊竊議論,説倪老太守財產分割不公。誰知倪老太守大罵道:“長子善繼早年喪母,幾十年來他對我盡了孝道,理應得到回報。而你還年輕,這五十多畝田產夠你們母子一生享用了。”一旁的善繼兩口子心花怒放,樂得合不攏嘴,他們當着眾人的面説:“爹,你放心,我一定會照顧好嬸孃和弟弟的,並給他娶妻成家。”倪老太守點了點頭。
父親一死,善繼便本性畢露,不過父親剛死,他也不敢太妄為。這天,小善述向母親要新衣穿,梅花流着淚道:“兒啊,眼下咱們連度日都困難,哪有錢買新衣啊。”還不怎麼懂事的小善述立即跑到哥哥善繼面前道:“哥哥,我要你給我買新衣。”誰知,善繼一把推倒弟弟善述,罵道:“跟你的賤媽要去,我沒有錢!”邊罵邊用腳踢善述,將他打了個鼻青臉腫。可憐梅花一邊安慰兒子善述,一邊又向善繼賠禮道歉。但善繼兩口子仍怒氣未消。當即叫來家族長輩和親朋好友,拿出父親親手寫下的字據,宣佈從即日起,字據生效,梅花母子到那間小破屋居住,五十八畝劣次農田也歸她母子。梅花母子只好搬到那間小破屋居住,只見屋瓦稀疏,上漏下潮,五十八畝農田是最劣的,母子二人只能勉強度日。
隨即,梅花從衣櫃裏拿出那幅用布包了好幾層且從未打開的行樂圖,展開一看,畫的只是倪老太守的座像,只見他懷抱嬰兒,手指地下。這時,善述説道:“媽,我聽説最近新來了個知縣,此人為官清廉,甚是聖明。”母子兩人立即拿着那幅行樂圖來到縣衙擊鼓鳴冤。
忽然,丫鬟在外面喊道;“老爺,這圖上咋這麼多字?”騰縣令立即跑了出來,只見那幅圖在陽光下露出了很多字,竟是倪老太守的遺書:老夫官居五品,壽逾近七旬,死在旦夕,亦無所憾;但善述方週歲餘,長子善繼素缺孝義,日後恐生歹念,新置房宅及一切田產授以繼,唯左偏舊破小屋,可分與述,此屋雖小,但室中左壁……
騰縣令看完,立即對丫鬟説道:“多虧你將茶水灑到這幅行樂圖上啊,不然此案如何了斷!來人,賞銀五兩。”
丫鬟一下跪倒在地:“老爺恕罪,那茶水是我故意灑落的,是梅花剛才來跟我説的。”原來,梅花回去時忽然想起倪老太守給她這幅行樂圖時的交代,於是她趕快來到縣府,得知那個丫鬟是她孃家村上的,並叫丫鬟用茶水試一下。
騰縣令正了正身子,一拍驚堂木道:“既然倪老太守親筆所寫,我深信不疑。今天本官來,主要是將倪老太守的那份字據重新審理一下,下面請善繼聽審。本官問你,倪老太守的這份字據中將破小屋分給你弟善述,你有意見嗎?”
善繼一聽心想,這縣令是不是有病,這麼破的小屋白送都沒人要,還明知故問什麼。但他嘴上不敢説,忙答道:“回大人,一切遵父親親筆字據中所説,沒有意見。”
騰縣令又問:“今天我遵照你父親遺願,將小屋判給善述,也就是説,屋中所有東西都歸善述,你不反對吧?”
善繼眨了一下眼睛,回過頭跟老婆耳語了幾句後,説:“決不反悔,那間小屋就是有金銀財寶無數,我也無悔意,請大人和族輩眾親朋作證。”
待十一罈金銀全部挖出後,不僅善繼兩口子目瞪口呆,在場眾人也是瞪大了眼睛。這時,騰縣令從懷中拿出了那份行樂圖,展開説道:“這是倪老太守臨死前的遺書。”騰縣令邊説邊將倪老太守的兩份親筆遺書放在一起,其筆跡一模一樣,他又一拍驚堂木對眾人道:“先輩的遺願不可違,違令者定不饒。”
隨後,騰縣令當眾將那幅行樂圖朗讀了一遍:“……此屋雖小,但室中左壁埋銀五千,作五壇;右壁埋銀五千,金一千,作六壇,可以準田園之額。後有賢明有司主斷者,述兒俸酬白銀三百兩。”朗讀完後,騰縣令將那幅行樂圖交給了梅花母子,並説道:“倪老太守給我的白銀三百兩我就不要了,但倪老太守的遺願你們一定要牢記,別辜負了他的苦心。”
在這幅行樂圖的背面,倪老太守這樣寫道:“述兒,只因善繼妒忌不良,如果此時你倆平分家財,恐善繼謀害你們母子……你兄善繼從小享樂其中,不盡孝道,父悔也。讓你十六歲後再取這些金銀,是讓吾兒從小磨鍊意志,知其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