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人民財評:杜絕“舌尖上的浪費”有法可依了

由 許愛花 發佈於 經典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點一大桌菜剩一大半、吃自助餐拿太多吃不完……這些行為將面臨額外收費。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反食品浪費法,提出點餐浪費可收廚餘垃圾處理費,同時也明確商家誘導誤導超量點餐,最高可罰1萬元。防止食品浪費從此有法可依!

“餐飲浪費現象,觸目驚心、令人痛心!”全國人大曾發佈的一項調研報告顯示:75.1%的受訪者認為餐飲消費環節浪費最嚴重。不包括居民家庭飲食中的食物浪費,中國城市餐飲每年食物浪費大致在340億至360億斤。如果按每人每天1斤糧食計算,一年能養活近1億人。

“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一飲一啄飽蘸苦辣酸甜。”我國的傳統歷來崇尚節儉,反對浪費。但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飲消費日趨便利、日益火爆的同時,餐飲浪費也變得觸目驚心。

追根溯源,病根還是出在思想上。當前全社會的節約意識仍較為薄弱,在一些人的觀念中,節儉被認為是“寒酸”“摳門”,浪費卻顯得有“面子”,排場大。如此才會出現北京某火鍋店服務員提醒顧客避免浪費卻被反唇相譏的一幕。也有不少人是“無心之過”,對剩飯剩菜司空見慣聽之任之,沒有意識到積少成多會造成巨大浪費。

但杜絕食品浪費,不能只靠人們轉變觀念。法律是約束人們行為的戒尺,制度的約束有助於觀念的改變。當前,我國制止浪費的相關約束機制還不健全。反食品浪費法把近年來實踐中行之有效的舉措上升為法律規定,有利於針對食品浪費中的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為全社會確立餐飲消費、日常食品消費的基本行為準則,從法律層面遏制餐飲浪費行為,發揮法律的引領和規範作用,為全社會樹立了浪費可恥、節約為榮的鮮明導向。

我國美食文化源遠流長,“舌尖上的中國”不應是“餐飲浪費的中國”,美食與美德完全可以兼得。在物質豐富的年代,節儉的觀念不再是生活所迫,而應成為道德自覺。不論我們國家發展到什麼水平,不論人民生活改善到什麼地步,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思想和精神都不能丟。珍惜物力、儉素為美,不僅是對他人勞動的尊重,也是自己更高層次文明素養的體現。

“法者,治之端也。”相信隨着反食品浪費法的出台,杜絕“舌尖上的浪費”必將取得更大進展,讓大家從不敢浪費、不能浪費到不想浪費。推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成為人們思想上的理所應當,生活中的習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