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實施!我省公佈首個省級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准入管理辦法

 

日前,浙江省體育局、浙江省教育廳聯合出台《浙江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准入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准入指引》),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開辦資金、法定代表和管理人員、場地設施、從業人員、培訓內容等都進行了嚴格規範。這也是我省首個省級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准入管理辦法,將於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准入指引》共分8大部分。主要內容是:

第一部分:適用範圍。明確《指引》適用的範圍,包括經由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在市場監管或民政部門註冊登記,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以傳授和提升某種體育技能為目的,從事中小學生體育類課程培訓服務的非學歷培訓機構。

第二部分:機構設置。從舉辦者、機構名稱、開辦資金、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章程5方面作了相關要求。舉辦者、法人及管理人員標準,機構開辦流程和章程,機構名稱設置都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第三部分:場地設施。從場地性質、場地面積、設施設備、安全要求4方面作了要求。舉辦場所、設施設備、裝修設計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和標準,切實提升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場地基礎和安全保障。

第四部分:從業人員。從基本條件、人員配備、人員管理3方面作了要求。要求聘用教練員應持證上崗,並對合規資格證書、課程要素配比作出明確,為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人員從業標準提供依據支撐。

第五部分:培訓內容。從課程內容、培訓材料2方面作了要求。要求培訓內容必須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要求,高效實施素質教育,對培訓時間、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作出明確。

第六部分:審批登記。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實行屬地管理,舉辦者向體育部門提出申請,相關主管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最後由市場監管部門或民政部門發放執照或證書。

第七部分:資金監管。明確機構應合理收費並將收費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公共監督,收費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八部分:附則。各設區市結合實際制訂具體設置要求、審批登記辦法和流程。明確《指引》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此次《准入指引》最大的特色和亮點在於堅持“穩”字當頭,以促進全省體育類校外培訓行業市場的穩定發展為出發點,規範行業秩序,做好穩入門、穩轉化、穩過渡和穩管理的“四穩”工作,積極引導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完善和改進,通過優化提升,達到相關准入要求。

注重“質”上提升。《准入指引》為全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提供了一定的模式、標準和方向,規範和提升了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入行標準,不僅正向引導行業的理念,也促使培訓機構要高標準提升自身內部經營、管理、治理能力。

強化工作保障要求。《准入指引》明確要求各級體育部門要積極做好引導和協調工作,及時解決開展工作時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制訂好各地具體設置要求、審批登記辦法和流程。

對於家長都關心的師資問題,《准入指引》也作了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所聘用的教練應至少持有指引所規定“體育教練員職稱證書”“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等六類證書中的一種。原則上,每班次培訓的學員人數不超過35人,超過10名學員的培訓應至少配有2名教學人員。

“目前,我省共有4864家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省體育局經濟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准入指引》規定,接下來,新審批登記的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都需要符合指引的相關要求才能設立,而已設立的這些體育類培訓機構,須在兩年內按指引要求,重新審核登記。“我們會根據審核登記情況,建立白名單。只有在白名單上的培訓機構才能開展相關培訓業務。”省體育局經濟處相關負責人説,省體育局計劃在白名單的基礎上對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動態分類監管,信用評級定星。

此外,省體育局正聯合其他職能部門共同研發籌備線上監管平台,利用數字化手段助力《准入指引》實施。這一監管平台將在杭州市上城區率先開展試點,並逐步向全省推開。

2月1日起實施!我省公佈首個省級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准入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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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教育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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