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1年度城鎮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年終結轉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部門),市本級定點醫藥機構:
為做好2021年度城鎮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年終結轉工作,根據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統一安排,國家醫保信息平台將於2021年12月31日18時起暫停對外服務。屆時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以下簡稱定點醫藥機構)暫停受理醫保聯網結算和刷卡購藥服務,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網時間安排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8時至2022年1月4日(星期二)7時,國家醫保信息平台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療統籌應用系統暫停使用。屆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暫停受理參保人員醫保聯網結算和刷卡購藥服務。
二、停網期間就醫購藥安排
(一)普通門診(含居民門診統籌)。年終結轉停網期間,參保人員在定點醫藥機構所發生的普通門診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待年終結轉完成後,可憑收費票據原件、費用清單和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到原就診定點醫藥機構按規定進行醫保費用聯網結算。
(二)慢(特)病門診。年終結轉停網期間,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慢(特)病門診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待下次慢(特)病門診就醫前,憑收費票據原件、費用清單和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到原就診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醫保費用聯網結算。
(三)生育門診檢查治療。年終結轉停網期間,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生育保險門診檢查、治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待下次生育門診檢查治療前,憑收費票據原件、費用清單和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或醫保電子憑證)到原就診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生育醫療費聯網結算。
(四)住院治療。年終結轉停網期間,新入院的醫療(生育)保險患者,定點醫療機構應先行收治入院,待年終結轉完成後,再為其辦理醫療(生育)保險入院手續,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入院日期”登記為患者實際入院日期。
(五)異地就醫。年終結轉停網期間,外省、市參保人員,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使用現金結算,回參保地按規定審核報銷。
三、跨年度住院患者年終費用結算
(一)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1、2020年入院,需跨年度住院治療的醫保患者,須在2021年12月31日18時前辦理出院結算。
年終結轉期間,患者仍可繼續住院治療,待年終結轉完成後,定點醫療機構需為其重新辦理醫保入院手續,並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本次入院按2022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標準計算起付線,費用計入2022年度,累計2022年度住院次數。
2、2021年入院,需跨年度住院治療的醫保患者,可繼續住院治療,無需辦理出院結算手續,以實際出院日期為準界定待遇享受標準,按2022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標準計算起付線,費用計入2022年度,累計2022年度住院次數。
考慮到部分2021年度住院時間較長、費用較高的跨年住院醫保患者,其2021年度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已接近或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為保障患者年度醫療待遇不受影響,請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告知患者,其可視自身情況自願選擇在2021年12月31日18時前辦理出院結算。需繼續治療的,年終結轉期間仍可繼續住院治療,待年終結轉完成後,重新辦理醫保入院手續,並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
3、唐山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異地就醫患者,需跨年度住院治療的,原則上以出院日期為結算日期按一筆費用整體結算,由就醫地將醫療費用傳回參保地。
(二)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生育保險
1、城鎮職工需跨年度住院的生育患者,無需辦理出院結算,年終結轉期間仍可繼續住院治療。年終結轉完成後,由定點醫療機構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
2、享受生育補助的城鄉居民, 需跨年度住院治療的,2021年12月31日18時前無需辦理出院結算,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待年終結轉完成後,由定點醫療機構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
(三)離休幹部醫療統籌。需跨年度住院治療的離休幹部,須在2021年12月31日18時前辦理出院結算,年終結轉期間仍可繼續住院治療。年終結轉完成後,定點醫療機構需為其重新辦理醫保入院手續,並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
(四)注意事項。需要跨年住院治療的城鄉居民,2021年度未參保,2022年度參保的,須在2021年12月31日自費辦理出院結算,待年終結轉完成後,重新辦理醫保入院手續,並補錄年終結轉期間發生的費用。2021年度參保,2022年度未參保的,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辦理醫保出院結算。
四、工作要求
(一)年度結轉工作涉及年度醫療費結算的準確性和新醫療保險政策的順利實施,事關廣大參保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醫保經辦機構要及時通知定點醫藥機構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醫保年終結轉相關工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定點醫藥機構要預先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告,公示結轉時間及結算流程等,並安排專人負責解釋參保人員在年終結轉期間就醫購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爭取參保人員的理解與支持。年終結轉完成後,各定點醫藥機構務必嚴格落實費用補錄工作安排,做好相關服務,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請各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按照屬地原則,通知協議管理定點醫藥機構做好落實。如遇未盡事宜,可與相關單位和部門諮詢。
市醫保中心政策諮詢:59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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