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客行者 三劍客
三劍客 題圖 /大唐
“為什麼都是上士,但是待遇卻不一樣?”
“因為你有4年是視同服現役時間,並沒有真正服役不能算作軍齡,所以你的待遇自然和其他人有差別!”
説這話的人是誰?大學生士兵,上士老張。
他説的是什麼事情?説的是安置條件問題,是獲得由政府安排工作資格的問題。
老張是一名本科畢業後參軍入伍的大學生士兵。選為士官後,直接是中士第二年。那個時候,老張覺得還不錯,理論上自己只在軍營裏服役2年多,卻直接跳過了下士直接掛了中士軍銜,而且相應的待遇也一點沒有少,這種感覺挺好。
這種感覺直到他回家探親時就戛然而止了。在休假時他路過當地的退役軍人事務局,考慮到自己也準備退役了就到局裏去諮詢相關政策。當工作人員瞭解到他是大學生士兵的時候,告訴他根據規定雖然他已經是上士軍銜,但是卻不符合安置標準,即使明年回來也無法安置。
這才出現了文頭那一段對話。
視同服現役時間!難道服役時間還有視同嗎?是的,還真有!
《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第二十七條:招收士官首次授予軍銜,比照同年度部隊選取的士官進行,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在國家規定學制內在校就讀的年數視同服現役時間。
《關於加強大學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養使用的意見(總參總政參聯〔2010〕3號)》明確,對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從地方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士官的有關規定授予士官軍銜和確定工資起點標準。
視同服役時間怎麼解?視同就是看做等同的意識,也就是雖然沒有發生但是看做已經發生的意思。這一點,退役軍人其實不陌生:軍齡視同於工齡,視同於繳費年限,在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同基層經歷等。也正是這些“視同”,有效彌補了軍人退役後的短板,有效維護了大家的權益。
之所以要視同,其實也很容易理解。一方面是大學生士兵參軍之後,因為之前的學習時間並沒有入伍參軍,所以無法計算為軍齡。因為軍齡視同於工齡,工齡又和很多切身利益相關,所以為了更大限度保護退役大學生士兵的權益,就將學習時間視同於服役時間,視同於工齡,避免大學生士兵在薪酬、保險等方面吃虧利益受損。
另一方面,大學生士兵畢業之後再參軍入伍,其年齡相對較大。如果按部就班晉職晉銜的話,短板過於明顯,也不利於激勵大學生士兵安心本職、紮根軍營。所以將學習時間視同於服役時間,在轉改士官確定軍銜、工資檔次時採取的是“2+4”或者“2+3”模式組織,這樣既是對大學生學習成果的肯定,也能有效激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建功軍營。
所以,視同服現役時間還是發揮了積極作用的,也有效解決了軍地銜接及其他後顧之憂,值得肯定。
然而,“視同服現役時間”的政策雖有積極的一面,但是在現實工作中暴露出一些不足和短板。這些問題,在服現役期間不是很明顯,但是在退役時就顯得比較突出。
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
一是安置標準上。
二是安置計分上。
由於辦法中明確,參與積分的年限是自兵役機關批准服現役之日起,對於大學生士兵視同的那部分時間,是不計算於其中的,自然也就不能計分了。
三是一次性退役金上。
也就是視同的部分時間,不能轉化為一次性退役金的計算範圍,也會出現軍銜一樣、年齡相仿,但是退役金數額有差距的現象。
一些大學生士兵為此而感到不公平,覺得為什麼都是做貢獻也都視同了,可是到退役之時卻相差這麼多這麼大。但是也有其他士官感到很合適,畢竟這幾年雖然視同,但沒有批准入伍的事實沒有改變,不計算也是理所當然。
怎麼看視同服現役時間這個規定,又怎麼看因此引出的煩惱和問題?
對於這個規定的價值是值得肯定的。對於大多數大學生士兵來説,能安排工作的畢竟是少數,大多數還是要自主就業的。所以通過“視同服現役時間”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維護最多人的利益。畢竟,學齡視同為服現役時間,服現役時間又視同工齡,和大家未來的薪酬、公休假、保險接續等都有着密切關係。所以總體來説雖然有不足,但是價值和作用還是值得肯定的。
雖然不一定很公平,但是絕對公正。可能一些土生土長的士官覺得不公平,覺得大學生士兵2年義務兵一滿就可以套改為中士士官,不公平;大學生士兵也覺得不公平,覺得都是一樣的軍銜,但是為什麼自己的視同服現役時間不能算作軍齡,讓自己的選擇變少,收穫變少。
劍客建議,一方面可以在安置標準上進行改變。比如安置標準以軍銜為主,大學生士兵可以享受安置待遇,但是在退役金領取、檔案計分等方面則不享受相關待遇。再比如,採取軍齡標準時,參考其軍銜、年齡等因素,採取比例係數等方式靈活處置。
另一方面,要加強制度建設。可以通過制定專門條款,出台專門規定的方式進行明確。同時,更應該做好退役金髮放、退役後工齡折算等方面的工作,為大學生士兵的退役安置就業工作提供更多的支出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