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買200元玩具,輸不輸?孩子們之間的不等價交換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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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

孩子用價值200元的玩具拿去和小朋友交換了一個價值20元的。家長覺得只要孩子覺得開心就可以了,但是家裏人卻認為孩子吃了虧,一定要讓孩子把玩具換回來。

這個問題在多個平台上都引發了熱烈討論。

很多網友一致認為,只要孩子彼此覺得滿意,那就皆大歡喜嘛!

不過,200元和20元的差距,的確是有些大。

這件事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許我真的要做一番心理活動了。

畢竟,我們成年人的思維裏,有着“不能吃虧”,“別佔便宜”的意識,而這些意識都是與價格與價值相掛鈎的。

我的朋友小柱子媽媽也經歷過一件孩子交換物品的事。

小柱子讀小學一年級,是個小書蟲,有一天他看同學書包裏的課外書有趣,便問同學能不能跟他換,他的交換代價是一根香蕉。

同學欣然答應,小柱子把兩本課外書拿回家跟媽媽展示,我的朋友覺得欣慰又不安。

欣慰的是小柱子愛書如命,不安的是覺得對方孩子虧了。

畢竟,對於愛書的人來説,兩本書的價值可比一根香蕉大多了。

朋友趕緊找了兩本好看的童書,囑咐小柱子第二天到學校送給同學。

拋開“不等價”一事鬧出的各種笑話,從兒童的心理發展和成長的角度來看,孩子們之間的交換所涵蓋的意義,其實值得每個父母欣慰的。

孩子的交換行為是人際關係發展的里程碑

孩子在4-5歲時,會逐漸發展出人際交往的需要。

我們通常會對2-3歲的孩子產生頭疼,是因為他們看到什麼東西都認為是“我的”,“我的”東西不能拿走,更別提“分享”。這是孩子產生了自我意識之後,隨之而來的強烈的物權意識。

但很多父母會發現,到了3-4歲以後,孩子的物權意識沒那麼強烈的,隨着幼兒園集體生活的開始,孩子們開始漸漸地能夠學會協作、分工,分享意識由此產生。

我們大多認為,分享意識是基於孩子進入幼兒園之後,集體生活的因素自然而然學會的,但其實不然。

在孩子由“物”轉向“與人接觸”的初期,他們並不是“打成一片”,而是與人一對一地交流和產生鏈接。

孩子要維繫與他人的這種鏈接,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用物品來維繫。

兒童心理學家孫瑞雪老師在捕捉兒童敏感期一書中,介紹兒童的“人際交往的敏感期”時曾提及:

孩子從一對一的交換玩具和事物開始,到開始尋求相同情趣的朋友並開始相互依戀。

可以這樣認為,孩子通過物品的交換,逐漸發現建立或者結束和另一個小夥伴的關係,從這些發現和感受中獲得的喜悦、難過,失望等,來構建起屬於自己的人際關係。

這種構建應當是自己完成而不應當受父母控制的,孩子有權利自己去發現問題,並且相處解決問題的答案。

不要強迫孩子做“等價交換”

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來講,孩子們的交換通常是不等價的,因為他們的心智發育還尚未達到能夠理解什麼是“等價交換”的程度。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經研究發現,得出了一系列認知發展理論。

他認為,2-7歲的兒童處在“前運算階段”。

前運算階段的孩子還沒有獲得能夠進行邏輯思維運算的圖式,也不能體會“守恆”等概念。

例如,把兩個杯子裏都倒滿水,孩子會直觀地認為兩個杯子裏的水一樣多。

但是如果把其中一個杯子裏的水倒進一個盆裏,孩子就會做出不一樣的判斷,或許會認為杯子裏的水比盆裏的水多。

也正是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還不能很好地用邏輯思維來進行具體運算(7-11歲),所以,孩子在此階段還不能意識到價格和價值的關係,不會像我們成年人一樣以金錢為標準來為它估價。

在孩子的眼裏,好玩的東西價值是相等的,價值不菲的手辦和幾元一張的貼紙,在他們眼裏價值是相同的。

因為,我們不能強迫孩子在尚未認知到的年齡去做等價交換。

我們常説靜待花開,也是需要擁有十足的耐心等待孩子步入下一個認知發展階段,慢慢地理解金錢的含義,認知什麼是等價交換。

如果孩子進行了不等值交換,父母可以怎麼做?

1、不過分干涉孩子的交換自由

曾經有位媽媽分享過她的育兒經驗。

孩子經常會和小夥伴進行不等價交換,用很好的玩具或者嶄新的繪本換回了一些破舊的,價格差距很大的東西。

這位媽媽並沒有干涉孩子的行為,只是問了孩子拿原來那些玩具交換的原因,孩子説“只是玩膩了,覺得別人的玩具好玩”,沒想太多就交換了。

對於孩子的理由,媽媽也只是笑一笑沒發表別的意見。

但她發現,過了一段時間,孩子們自己開始意識到,他們中的一些人會交換吃虧了,並會找到各種理由更換原來的玩具,或者在交換過程中稱一下。顯然,他們覺得差距太大,所以孩子們積極拒絕交流。

成長的感受有時是孩子自內而外的萌發,如果父母實在覺得心疼昂貴的玩具被換掉,可以讓孩子拿稍微便宜一點的玩具到幼兒園去。

2、和孩子明確物品的所有權

昨天維尼的幼兒園舉辦跳蚤市場活動,我家維尼把好多不想玩的玩具拿出來打算在跳蚤市場上售賣。

這其中包括我剛給她買了不久的小馬寶莉手辦。

全套玩具好幾百,單匹價格也不便宜,不過,在跳蚤市場上,頂多能賣個2元錢。

出於對自己賺的錢的心疼,我自然捨不得這麼新的玩具被拿去賣,於是我和維尼展開了一場討論。

維尼認為,玩具是她的,她有處分權。而我認為,玩具是我花錢買的,維尼只有使用它的權利,但是沒有處分它的權利。

維尼被我這麼一説,一時無法反駁,把重點轉向其他舊玩具去了。

我想,孩子在賣二手或者交換的時候,是不會去考慮這個東西是父母花多少錢買的,他們只會去考慮好不好玩了、別人喜歡不喜歡。

所以,我和孩子明確了所有權,問題變得相對簡單了些。

當然,這個辦法並不十分推薦,但像我這種考慮到非常現實的錢的問題,有必要做以參考。

3、不當下要求換回玩具,培養孩子的財商

在4歲以後,孩子會出現對數數的熱愛,也會逐漸到了數學的敏感期。

培養孩子數學思維的方式中,可以用很直觀的拿現金買東西的方式,讓孩子認知。既實踐簡單的加減,又讓孩子對金錢有些概念。

最後想説,不管孩子進行了怎樣的不等價交換,父母是否能夠接受,都不要在這一次的交換後立刻要求孩子把東西換回來。

更不能苛責孩子“你是不是傻?!”、“腦子是不是壞掉了。”

如果真的想去幹預一下,可以在日常的教育和循循善誘中,讓孩子逐漸瞭解價值和價格的關係。

不要給孩子製造緊張的心理壓力,讓他覺得在這件事上自己犯了一個很大的過錯。

説真的,若真的有一天,孩子明白了他所交換的東西與金錢掛鈎時,我或許會有些許的失落,因為成長的代價,就是用樸素的童真與未經人事的潔白交換長大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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