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因為封建思想的束縛,人們都存在重男輕女的觀念。誰家如果生了一個男孩,就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如果生的女孩多就會讓人看不起。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造成了男女比例嚴重失調,所以對於很多應該結婚的男人來説,找媳婦成為了一個很頭疼的問題。古代光棍的問題十分嚴重,因為那個時候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大多數女性都被當官的、有錢的人家娶走了。古代如何解決“光棍漢危機”?咱們老祖宗的智慧真的令人歎服。
在春秋時,為了促進人口的發展,解決光棍問題,勾踐就下令:15歲以上的女子必須婚配,履行者有賞的,違抗者其父母受罰。漢朝為了鼓勵人口,規定家庭中若有15歲以上女兒未嫁就必須要承擔更高的賦税,這些賦税甚至是一個家庭半年的開支,通過這種強制的政策來介入男女婚姻。而清朝更直接,他們成立一個叫官媒的組織,直接把一些犯人的女兒,或者是貧苦人家的女兒指定給某個光棍。
官府鼓勵早婚,春秋時期越王勾踐規定不婚者懲其父母,反之則獎賞酒肉。漢高祖時期更絕,女子及笄卻未嫁者,要收單身税,每年120錢,直到婚配為止。漢惠帝時期,這税金甚至漲到了600錢。後世的各朝也都有相應的規定。宋代以前,各朝各代都有寡婦再嫁的現象,只要喪偶之後滿了孝期就可再行婚配。
有時候,古代政府在征服敵國後,還會將外國女俘虜嫁給光棍。比如在唐朝,在攻滅東突厥後,曾俘虜百萬突厥人。其中許多女俘虜都賜予各地的光棍為妻。唐高宗時,唐朝滅亡高句麗,數十萬俘虜被遷移至內地,許多女子都成了當地男子的老婆,有效降低了光棍率。清朝時,準噶爾被清軍消滅後,許多女俘虜也被賜給了沒有妻子的八旗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