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荊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印發通知
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自願申請
經屬地縣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評估驗收合格後
可以有序恢復相關培訓業務
不過這裏有個重要提醒
教育部有最新通知!事關荊州校外培訓!
近日
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
《中小學生校外培訓
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對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作出規定
《培訓合同(示範文本)》為該行業首個全國性示範文本,共十一條,充分考慮了中小學生在參加校外培訓過程中,各環節必須明確的當事人雙方責、權、利關係,涵蓋了培訓項目、培訓要求、爭議處理等內容,尤其對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作出了詳細規定,旨在有效規範培訓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從根本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兩部門部署各地,要充分認識推行《培訓合同(示範文本)》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重點工作抓好落實,採取多種措施引導合同當事人使用《培訓合同(示範文本)》。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使當事人特別是中小學生家長能夠更加充分了解關於規範校外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學生家長的防範意識和鑑別能力,理性簽訂培訓服務合同。
家長們注意了
給孩子報校外培訓,合同要這麼籤!
【滑動可查看】
可獲取合同樣本原件
最後
小編提醒各位家長
一定要有防範意識,理性簽訂培訓服務合同